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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存在的理由是什麽

——香港居民沈婷致肖揚首席大法官的公開信

【大紀元1月1日訊】中國首席大法官肖揚先生:

香港居民沈婷向您問好!

在給您寫這封信的時候,作爲獨生女的我和我年近古稀且多病纏身的母親,因被您所聽命的政府非法阻隔無以面見的時間很快將接近兩年。一個龐大的法院系統卻屈膝聽命於政府,這不僅應是近兩年裏,因被非法及完全悖離基本人性的上海市政府迫害而使母女天各一方、無法見面的我們母女的莫大悲哀,這何嘗又不是您及您極力維持著的法院系統的恥辱呢!在我們母女遭致已完全黑幫化的上海市政府喪失人性的迫害中,我和我的母親都想到過求助您的法院系統,可現實不僅是讓我們目瞪口呆,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法院被黑幫化行政權力的摶捏及任意撥弄時的馴服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可恥境地。

更令人悚然的是,當野蠻的上海的權力操控集團需要時,法院會迅速適時地變成上海市政府犯罪集團打壓我們母女的兇殘的工具。我們本有平靜的生活,但腐敗及貪斂無度的上海市政府犯罪集團的野蠻搶劫惡舉葬送了我們的這種平靜。我父母的合法房産已被靜安區政府的反動官吏非法強制拆毀,至今未獲一分錢補償。

當我們聘請了律師,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法律權益時,我們得到的是您的法院作出的完全吻合政府需要的判決。您的法院系統竟做出了枉法將我們聘請的律師鄭恩寵投入監獄的下流的判決!這是我、我的母親第一次尋求中國法院保護法律利益而得到的殘酷結果。後我們又寄希望於北京當局,母女上訪所遭遇的悲慘經歷更是令文明社會毛骨悚然。我們母女不同時期的北京上訪,均遭到北京便衣的流氓無賴式的公開貼身跟蹤、騷擾、恐嚇。對我們的依法據理抗爭,上海市政府的犯罪集團動用一切公開的犯罪手段迫害我們。

2004年3月5日,正在家看電視的年邁的母親竟被上海市靜安區石門二路派出所警察顧海鵬攜黑幫人員數人野蠻綁架。他們用黑膠袋套在我母親的頭上,強行拖至車上,在車上被蒙著頭的母親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後,被拉到荒郊野外從車上扔下,綁架者狂笑而去。

2004年2月26日,我回上海奔喪時,竟被深圳羅湖出入境邊防站非法搶奪《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下稱《通行證》),我們窮盡在中國的所有救濟途徑,寫信求助於中國的許多部門,寫信求助於胡錦濤、溫家寶、曾慶紅、周永康等,共同的規律是石沈大海。我們又將最後的希望寄託在您的法院系統。

2004年12月,我委託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智晟,對此前公安部拒絕履行返還《通行證》義務的行政不作爲行爲起訴至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這個法院竟公開耍流氓,既不受理,亦不按中國的法律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的法律手續。我們被迫申訴到北京市高級法院,一樣的流氓無賴惡習,同樣的是既不受理,也不出具法律手續。面對律師的多次嚴正交涉,法官大耍流氓,叫囂說:「甭跟我們講法律不法律的,在這就是咱說了算,說不受理就不受理,愛到哪告就哪告去!」案件被他們拖了一年後至今沒有結果。這是上海市政府對我們的野蠻迫害過程中我們第二次求助您的法院而獲得的絕望結果。

2004年9月,我母親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了赴港探親申請,上海市公安局再次擺出一副無賴相,非法野蠻拒絕!我的母親無奈再次求助於您的法院系統,上海市虹口區法院及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置中國法律於不顧,竟判決支援上海市公安局野蠻踐踏憲法及法律的醜惡行經。在與上海市政府犯罪集團的抗爭中的第三次尋求您的法院系統的救濟之旅再次被無恥地堵死!

您應當比我更清楚,中國的法院,尤其是近年來,它自身給中國社會製造的罪惡和非公正及它自身利用制度之惡給中國人民造成的傷害可謂罄竹難書。法院對權勢集團邪惡價值的放縱令人難以想像。法院對權勢集團殘暴中國人民人身及法律權益的助紂爲虐也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上海的黑惡勢力針對那裏人民的瘋狂壓榨已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絕望的人民到您的法院尋求幫助,令人震驚的是,不論是上海的法院還是北京的法院,受害人不去求它則罷,只要受害人去求助法院,這些法院會迅速變成上海黑惡勢力血腥打壓受害者的馴服的工具。

我們僅要求母女見面這樣一個再正常不過的人的基求,卻在你們控制的社會裏,變成了普通人的登天之難。挖空心思的阻撓一對普通的母女見面,這種極其下作及反人性的不道德惡行,卻在所有的行政及司法環節上被認認真真地執行著,如果沒有邪靈附體,或者是嚴重的精神病患,您很難想象這群頭頂國徽者在兩年裏,會幹出這等讓人的群體無地自容的勾當!肖揚首席大法官,您所服務的制度,尤以您所統領的法院系統已完全沒有了解決能讓兩個身處異地的母親與女兒見面的能力,沒有了這種能力的前提是,法院給公民解決問題誠意的滅絕!你們只能以流氓無賴式地阻撓給公民解決問題,卻絕無能力讓人民配合你們裝聾作啞、掩蓋罪惡,阻撓我們母女見面的動機是十分齷齪及卑劣的,更是違反基本人性的。

在這種既違反中國的憲法、法律,又公然反人類文明的醜行未結束前,我及文明社會的追問絕不會止滅。在您將又一次在人代會上大談成績的時際,請您不要忘記您的法院系統在兩年裏,在非法阻撓我們母女見面的肮髒過程中所充當過及正在充當著的不光彩角色!

請您思考您的法院存在的理由!

祝您及全家團圓、幸福!

此 致

香港居民:沈婷

2005年12月3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