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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之船
【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十一日電)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愛之船委外經營案餘波盪漾,被評為最優申請人的國倫興業有限公司不滿市府遲未與業者簽約,已向交通局提出申訴,希望市府清楚交待國倫不符規定之處。交通局表示尚未收到國倫的申訴,文到將依規定邀集評選委員討論後函覆。
國倫興業公司是在中午向媒體投訴市府不應該剝奪國倫興業公司取得的最優投資人資格,應儘速依約辦理簽約程序;如果市府不依約辦理簽約也要向業者說明是那裡不符規定。
國倫興業公司協理張瑞航表示,昨天下午曾赴市府交通局詢問愛之船相關事宜,結果交通局給國倫的回應竟是此案已由市長室接辦,交通局的人插不上手。國倫公司批評市府未讓承辦單位依流程辦理,介入太深。
交通局表示,一旦收到國倫的申訴書,將先召開工作小組會議再邀評選委員開會,做成結論函覆國倫興業公司。
市府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宣布愛之船委外案由國倫興業公司取得最優投資人資格,數天後,市府接獲檢舉,指評選不公,踰越市府授權範圍,及國倫興業公司資格不符等,市府便延後與國倫簽約,並將全案移送檢調辦理,局長王瑞民於一月六日因愛之船案請辭獲准。
國倫取得的最優投資人資格尚存與否?愛之船招標案要廢標或另行招標?交通局表示等專案討論後才能做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