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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教學實習回復一年 教育部將檢討相關法令

【大紀元1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屏東一日電)現行師資培育職前訓練實施的教學實習半年,教育界普遍認為不以完成整體實習,教育部中教司司長陳益興今天表示,社會各界對師資培育實習制度有很多意見,有人建議回復到過去師資培育職前訓練結業後加一年實習制度,教育部將檢討修訂「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承辦的九十五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主管聯席會議經過一天半研討,今天中午舉行綜合討論,台灣師大實習輔導處處長陳麗桂、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林俊彥等人針對現行師資培育實習制度提出建言,陳益興則做前述回應。

陳麗桂指出,下週她將承辦南區實習輔導工作研討會,去年以來不斷有人針對師資實習制度提出多項意見,例如半年實習不足以完成整體實習功能,教學實習比重只佔百分之四十仍然不足,建議先辦師資檢定再實習以精簡實習輔導人力工作經費。

林俊彥則說,近幾年的師資培育實習學生很可憐,以前稱為實習教師並可領取實習津貼每月新台幣八千元,後來實習津貼取消了,實習教師變成學生身分,還要繳交四個學分費。

林俊彥表示,目前高職學生到工廠實習都還領有基本工資,相比之下,令人擔憂師資培育可能會劣幣驅除良幣,建議實習都應領有專業津貼,師資培育也應注意如何吸引優秀人才。

陳益興當場回應說,過去發給實習教師津貼八千元時,師資培育公費制度規模還相當大,因此,實習教師津貼造成政府相當大的負擔,但目前師資培育公費制度規模縮到極小,近年也開始有許多人認為教學實習應回復到過去師資培育職前訓練四年結業後加一年教學實習的制度,雖然各界仁智互見,但若是好的制度,國家就應該出錢。

因此,陳益興表示,教育部會重視各界的意見反映,去年九月發佈實施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將重新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