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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票不准退票 消保官無裁處權

【大紀元12月14日訊】(據中廣新聞劉映蘭報導)網路購物糾紛現在又多了一項,有民眾指出,利用網路售票系統購買兩廳院和國賓戲院的票,如果不能去看展演卻不准退票,造成消費者損失。消保官表示,會勸說或糾正業者,但現行法令只是行政指導,消保會沒有權力開罰,民眾上網購票前可得三思。

利用郵購或是電視購物都有大約一個星期的鑑賞期,消費者對產品不滿意可以退費;不過有消費者卻發現,在網路上購買兩廳院和國賓戲院的票,如果不能去看表演不准辦理退票,等於網路訂票如果已經付款就沒有辦法取消,立委曾燦燈認為,這樣明顯違反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網路訂票應該要有退票的權利,曾燦燈說,像年代售票系統、國賓戲院和中正文化中心等,他們的網路上都有規定,如果繳費後視同購買,皆沒有退換票。」

消保官劉清芳表示,會對這些業者進行勸說,不過據他瞭解,業者這麼做是為了防堵黃牛。

但是消保會只有行政指導權,實際懲處權在主管機關手上,民眾要上網訂票前,最好確定一定可以去,不然有可能變成沒看到表演卻付了票錢的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