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墨爾本錯誤停車罰款將退還本人

【大紀元4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簡丹編譯) 維省政府監察官(Victorian ombudsman)調查發現,墨爾本市議會將錯誤懲罰停車得來的5萬澳元納入自己的腰包,根本就沒有退還駕駛者。

據澳新社報導,調查報告指出如果不是政府監察官調查到此事,墨爾本市議會就會名正言順地將這筆錯誤懲罰停車得來的5萬澳元納為已有,或編列為會計誤差使其這筆錢無效。

據悉,停車督察員每天有規定的罰款配額,如果達不到就會受到警告或者被免職。該調查報告稱,納收停車罰款是墨爾本市議會第二大的收入來源,在2004至 2005年預計收入達到2750萬澳元。及停車督察員在一年的值勤內,需共開出46.6萬張罰款單來完成市議會財政收入目標。

監察官布勞沃(George Brouwer)認為,墨爾本市議會的每個停車督察員都有定額每天平均要開30張罰款單。「我瞭解到,如果每位停車督察員一天不能完成30張罰款單的話,或在同一小組裏不及他人超過5%以上,他們就會被提名、警告也許會被撤職,」 他在報告中說。

副監察官泰勒(John Taylor)表示,這份報告著重於Docklands地區,但這已明確說明在維省其他79個地方議會也有此情況。

「墨爾本市議會沒有按照法律來開罰款單,」4日泰勒對ABC電臺說。

墨爾本市長蘇震西(John So)表示,該議會正全力與維省政府監察官的調查合作。

墨爾本市的首席執行官皮其福特(David Pitchford)也表示,監察官的全部忠告已在履行。在當晚他承諾將把不正確的罰款金額退還給駕駛人。(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