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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販售食品 7成5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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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田瑞華、王秀亭/台北報導〕國中小學販售的食品,高達七成五不合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和董氏基金會昨天公布一項抽查結果指出,校園充斥含糖飲料和高油點心,讓孩子的體重兩極化,主管機關和學校應為沒有選擇能力的學童負起把關責任。

該調查於今年三、4月針對全國北、中、南、東四區,隨機抽查六個縣市的國中小學販售食品,共抽得三百五十六個品項,發現百分之七十五(二百六十八個 )的品項不符合學校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其中還有十一個品項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有的沒有任何標示或標示不全,將移請縣市衛生局查處。

中市進步最多 台東情況最差

消保官吳政學指出,抽查的台北縣、台中市、彰化縣、嘉義市、台南縣和台東縣等六縣市、二十八所國民中小學裡,台中市的情形和往年抽查相較,進步最多;而台東縣的情況最差(共抽查八所國中小學 ),甚至出現類似紅色肉乾的食品完全沒有標示、卻含有許多色素。

三成五含糖、二成二過油

抽查也發現,近三成五(一百二十六件 )的食品是含糖飲料、二成二(七十九件 )的點心油脂過高。

還有部分果汁飲料沒有標示果汁含量、容易誤導學童是百分之百純果汁,以及點心過鹹(每份含鈉量高於四百毫克 )的問題。

台東縣教育局表示,全縣近一百廿所國中小學中,經查有十餘所學校合作社有販售食品,對於不合規定者,教育局已發文要求各校針對缺失加以改進,但部分學校合作社仍有「偷渡」的情形發生。

教育局指出,有販售食品廠商不斷向學校糾纏、施壓,欲進入校內販售食品,遇有此類困擾情形,建議校方行文教育局,由縣府認定是否可行,免去校方麻煩。

五所學校沒賣飲料及點心

本次調查,有五所學校未販賣飲品和點心,包括台中市四育國中、樹義國小、大智國小和明道普林斯頓國小只賣作業簿等本子;台南縣柳營國小只賣鮮奶和礦泉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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