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文學

錢——物質運動指揮官 (19)

做移植器官的人、官,你殺人弄來的錢能讓你花嗎?

俗話說『殺人償命』,不管哪個黨、哪個組織、哪個政府認為這個人可以殺,只要天不這麼認為,你就不能殺,人間的人沒有殺人的決定權,只有執行權。黎民百姓為天之子民,他們的生死是由天決定的,所以有『人命關天』這樣一句話。修煉人是最被天重視的人,對修煉人的犯罪是十惡不赦的萬古滔天大罪,正因為中共及江澤民集團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才招致『天滅中共』的。

做移植器官的人、官,不管你用的誰的命令,殺修煉人都是反天的嚴重行為。你非法殺了人,就有了一種殺人的『脾性』,你有了這種殺人的『脾性』,跟擁有錢的前提規則『害人的事不做』就完全背道而馳。你能殺人,你什麼害人的事不會做呢?因此,你在『害人的事不做』方面的信用及可信度就是零,也就是說,你在人間應該擁有的錢的數目是零,也就是說你連人間的窮光蛋都不配了! 這種推斷也和正常人類社會裡的一個常識『殺人者償命』如出一轍。因此,你還能真正享受你非法殺人弄來的錢嗎?絕對不可能,除非你今後用錢完全幹正事。另外,中共殺人證、物證也不會放過你的。

那麼,你如果幹了,應該做什麼樣的正事呢?那就是要公開揭露中共活體虐殺法輪功學員的滔天罪行,收集證據,設法親自出國,到美國向全世界作證,或者設法將證據郵寄到國外的幹正事的媒體那,進行暴光!這樣做,既能使你活命,又能使你幹正事,正事幹的大,為中國人民的覺醒,為『天滅中共』做出巨大貢獻,還有更好的未來呢!這是唯一的一條光明之路,對法輪功學員犯下其他罪行的,也是一樣的勸誡。

快快行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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