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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大明前總裁李榮興被判死緩

【大紀元6月27日訊】中國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與中國第二大油田–勝利油田相關聯的大明集團前總裁李榮興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美國之音報導。李榮興的罪名是收受賄賂並貪污達近3700萬元人民幣,李榮興利用中國石化勝利油田大明集團副董事長兼總裁的職務從1994年4月到2003年12月期間貪污了這筆巨款。他還收受483萬元的現金及實物賄賂。

中國石化勝利油田大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介

該公司系中國石油系統首家上市公司。又稱大明(集團)股份。1996年6月12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股票簡稱:石油大明。

主要經營範圍包括石油開發;油井施工服務;化工(不含化學危險品)、建材、電子產品銷售等。辦公地點設在勝利油田駐地–山東省東營市。

1993年2月起,李榮興始任勝利油田大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兼黨委書記。@(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