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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家法相似 輕重有別

【大紀元7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特稿)為符合人民期待,國民黨、民進黨分別推動廉能改革,進行一場廉能大競賽。就結果論來看,國、民兩大黨擬定辦法與制度看似大同小異,但實際做法卻是藍綠有別。

先就藍營部分,黨主席馬英九上台後,大力推動黨務改革,特別是邀集包括無盟主席張博雅在今年初成立「廉能委員會」,作為黨內防腐機制,由於當時綠營陷入高捷弊案,藍營企圖藉此形塑「清廉對貪腐」的形象。

藍營的廉能機制如下:若外界發現貪瀆不法行為,可向廉能會檢舉,廉能會也可主動調查;依照情節輕重,有不同的懲處。馬英九在中常會上曾宣示,懲處標準為「起訴就予以停權、一審有罪立即開除黨籍」。

反觀綠營,由於受到弊案牽連,政黨形象重挫,也積極推動廉能改造,包括在黨章增訂廉政條例,規範所有從政黨員,還有所謂「趙建銘條款」,將從政黨員親屬涵蓋在內,由於相關防腐機制具體條文化,管控機制較藍營嚴格一些。

就國、民兩大黨實際廉能作為比較,國民黨廉能會處理立委張昌財炒股案、基隆市長許財利公車處購地案,依照起訴就停權規定,中規中矩。

民進黨部分,近日來分別開除涉入弊案的林進興、邱永仁、羅宗勝、許富男四名公職,其中涉案情節僅遭到起訴,但民進黨仍祭出開除黨籍的最重處分,顯示國、民兩大黨在廉能競賽上的實際作法仍有差異。

另外,國民黨上週修改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增列「排黑條款」,藉此宣告國民黨改革決心,與綠營一較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