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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不肖業者用過量甲醛冰魚

【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日電)廣州一些不肖商販使用過量甲醛冰魚保鮮,據當地媒體報導,這種冰鮮魚已透過不法渠道流入市場。

香港「文匯報」報導,目前廣州有三大水產批發中心,包括批發鮮活海鮮的黃沙水產市場、批發冰鮮魚的廣州魚市場,以及番禺三善水產品交易市場。

報導指出,去年廣州市政府在廣州魚市場設立了定點檢測冰鮮產品的檢測站,負責核發冰鮮魚「檢測監督證明」或「質量安全檢驗卡」,同時從去年九月一日起,所有販賣冰鮮魚的商販都必須出示「檢測監督證明」或「質量安全檢驗卡」。

但是一些商販卻在廣州魚市場購貨取得檢測證明後,再到沒有証照的不規範市場低價購入未經檢測但價格更為便宜的冰鮮魚出售,以致用過量甲醛冰存的魚得以流入市面。

據指出,甲醛是一種化學物,在工業上可以作為清潔劑,生產塑膠原料及防腐劑,不法商人會在處理食物過程中加入甲醛,當作漂白劑和防腐劑,經過甲醛浸泡的冰鮮魚,顏色會過白、手感較韌。

如果甲醛量加入過大,細嚼時會有刺激感。美國環保局所建議的甲醛每日最高容許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零點二毫克,攝入過量的甲醛可能導致全身性酸中毒,並有胃腸出血情況。

國際間已確認甲醛在動物中可致癌,但尚無足夠證據顯示會引致人體癌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