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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學生12年就學安置 志願選填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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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日電)教育部今天宣佈,九十六年度台灣省暨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有兩項重要作業變更,一是學生志願選填延後,先取得測驗成績,再依成績與興趣性向選擇適當學校,二是智障、學障及自閉症類初步安置,改採唱名分發方式為主,家長須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繳交志願。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性選填志願學校,今年的十二年就學安置作業做了兩項重要變更,相關簡章報名表十九日起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台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及「台灣省及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資訊網」等各相關網站公告,需要者可自行下載使用。

有意參加今年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的學生,可於三月一日起到三月十六日就近向原就讀國中報名,並依照各安置類別作業流程辦理。

其中,智障類高中職特教班能力評估定四月二十八日舉行,成績通知單五月四日寄發並提供網路成績查詢,安置作業採唱名現場分發,家長需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繳交志願,六月一日放榜公告。

視障類的九十六年度視障甄試加考寫作測驗,定四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在國立台南大學舉行,五月十四日、十五日開放網路選填志願,由安置委員會依考生成績、志願進行安置,六月一日放榜公告。

聽障類報名學生六月十一日到十三日上網填報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及志願學校,由安置委員會依學生成績、志願等安置,六月二十九日放榜公告。

學障及自閉症類報名學生須參加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並參加所屬作業區辦理的唱名現場分發,六月二十九日放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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