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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事權 李逸洋:北縣府嚴重破壞制度

【大紀元10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二十二日電)有關台北縣中、高階警官的人事任用權,台北縣長周錫瑋槓上警政署,雙方愈演愈烈。台北縣府上午已經將人事派令用印,將由縣警局轉發給一百四十位警官。但內政部長李逸洋今天強調,周錫瑋的作法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已經破壞警察的人事制度,這樣的人事命令是無效的。

警政署長侯有宜上午也強調,考試院也轉告,台北縣警局的「職務等階表」還沒有經過銓敘部核定,所以,今天用印的人令是無效的。

侯友宜強調,所有的爭議一切回歸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九條規定,法律授權「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或交由直轄市政府管理」,內政部可依比例原則委辦直轄市管理,此稱「委辦事項」,是屬內政部行政裁量。

李逸洋上午在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參加國際搜救研討會時,針對台北縣準直轄市警察人事權爭議,提出上述看法。他強調,警察的人事陞遷是依照序列、積分與資歷,台北縣的警察直接跳升的作法,對於其他外縣市幾十年辛苦的員警不公平,是嚴重破壞制度。

周錫瑋目前在新加坡訪問,副縣長李鴻源今天上午已經將縣警局送來的中階警官調升人令用印,他接受中央社訪問時強調,「縣府發佈的人令是有效的,一切都是依照總統所發佈公告的準直轄市法行使該有的職權與權利義務,合不合法不是由內政部說了算數。」

李鴻源強調,如果要通盤檢討警察人事權,應該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一起檢討,不要有差別待遇。至於李逸洋與侯友宜所主張,台北縣準直轄市只有適用地方制度法有關直轄市的六條法令,李鴻源強調,「一切由總統所公告的為準,台北縣站得住腳。」

李鴻源並且說,今天用印之後就正式生效,周錫瑋二十四日回國後,將正式授階,並且第二波的警察分局長的人事作業也在進行中,會擇期發佈。

警政署高階警官認為,這完全是口水事件,警察人事不是政治人物宣示主權的場域。縣警局之前行文警政署要求在總統大選之前,不要有人事異動,卻違背諾言自己發佈命令。

不過,李鴻源說,是因警政署對於縣警局的要求沒有回應,已經造成台北縣警察對於調動人心惶惶,唯恐影響治安,所以,才會加速人事作業。

但警政署也強調維護治安的決心,今天並重申,台北縣準直轄市不等於直轄市,警政署只考量維護治安、維護警察權益以及全國警察受到同樣的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