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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揭腐:罰款創收當考核 拉贊助收保護費

【大紀元12月2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採訪報導)幾位大陸曾任、甚至仍在職的警察近日向本台披露公安系統創收黑幕,不但罰款指標成了警察考核和收入的標準,還有向地方企業單位收取保護費的情況。在天津市檢察長因貪腐被判死緩的同時,各方希望北京中央能夠真正厲行反腐,重整公檢法部門紀律。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受賄案近期一審宣判,判處死刑緩刑兩年。李寶金03年才調任監察長,此前在天津公安系統任職40年,從基層民警逐步攀升,擔任公安局副局長以及黨委書記十多年。李寶金是近年落馬的公檢法系統最高級別的官員,然而種種跡象顯示,這個系統的貪腐決非個別案例,而是從上到下已經潛規則化,有的甚至制度化。

湖北黃石市基層派出所在職的治安警察劉正天,從自家房屋被強拆,岳父母反遭毆打致殘,自己因上訪不斷遭公安部門打壓的連串遭遇中,深受感觸和醒悟。他日前向本台曝光政府和公檢法部門在拆遷中分得利益的內幕,包括他所在的派出所每月收取當地拆遷辦公室兩萬元,還對本台披露了他所接觸到的公安部門其他貪腐內情。

劉正天告訴本台,抓黃賭毒罰款成了考核得分的門檻,完成不了這方面的創收任務,公安抓再多盜賊都只能拿到幾百元基本工資,在這種工資獎金要和罰款創收掛鉤的制度之下,警察也是受害者—

劉正天:「黃賭毒案件就是創收,交上去財政返還給我們才能發錢。這類案件指標一個社區民警每月4千,治安警察每月8千,進了這個門檻,才能進行其他考核,否則你做再多的事情也是零分。

我們這裡又不是繁華區,哪來這麼多黃賭毒案件呢?而且有些老闆有關係,你就是不能罰,抓回來領導一句話你就得放人。不過你沒有黃賭毒案件也行,只要你弄回來4千或8千也算你完成任務。」

在多數人保持沉默的同時,一些憑著良心和責任站出來揭露並質疑這些潛規則的警察卻遭到打壓。因在網上撰文披露公安部門設創收任務等不合理現象,今年3月被藉故開除的另一名湖北警察吳幼明日前接受本台採訪時說,警察收入分兩部分,財政撥款和罰款創收,除了民警的創收任務,當地交警每人每月也要上繳近萬元罰款—

吳幼明:「我們工資兩部分,一部分是財政撥款,另一部分是補助,這個錢就是給派出所或是交警對自己創收。我在交警大隊時候,每個月規定要罰款180起,每起不低於50元,完不成指標就要扣你補助。」

除了各種形式的罰款創收,劉正天所在的公安分局下轄警察逢年過節還有拉贊助的任務,對象是地方上的企業和單位。說這種贊助的目的是不言自明的—

劉正天:「逢年過節要到各單位去求援,拉贊助。房地產開發老闆、企業、個體老闆、或是賭博城老闆,自然一般都會給,多少的問題,多的幾萬塊,少的幾千塊。他年終贊助你了,以後他有什麼案件你要跑快點、幫他擔當點、幫他搞些違法違紀的事情,就是這個道理。每人都要去拉贊助,而且還有任務,今年馬上就要開會訂了,每天早上我們交接班都是錢錢錢的。」

在北京任民警多年、01年為協助軟禁中的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而離職的李金平對本台說,公安執法和經濟利益掛勾之風日益嚴重,是全國性的現象,國家領導人高聲反腐,強調法制已成空話—

李金平:「公安和過去不一樣了,現在都是經濟利益掛勾,那會兒還沒完全搞市場經濟,還有點限制,現在哪兒有什麼限制呀!根本沒有法,那法都是假的,放在那裡根本沒用。胡錦濤十七大說的這些東西到底下都化了,沒人執行。」(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