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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二女兒 被控詐欺

【大紀元4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李欣芳/台北報導〕施明德二女兒施珮君於93、94年間,涉嫌以投資原住民族委員會活動、台糖標案,向周姓女企業家各借款200、100萬元,並提供擔保,事後被發現擔保作假,士林地檢署並發現施女借款的名目不存在,公司營運連年負成長,昨依詐欺取財罪嫌將她起訴,並請法官依連續犯規定,加重其刑2分之1。

施珮君昨說,她與周女是單純的借貸關係,也都有付利息,她會在收到起訴書後再找律師研究如何處理。

起訴書表示,37歲的被告施珮君,成立後現代整合行銷有限公司,93年8月和94年8月,各以投資原委會活動及競標台糖標案欠缺押標金為由,向周女借200萬及100萬元。

被告分別提供個人及其女兒人壽保單或支票為擔保,但94年10月,周女發現被告所開支票跳票,且人壽保單早已陸續質借,控其詐欺。

檢方調查,原委會未曾舉辦被告宣稱的活動,被告公司也未曾參與台糖94年度任何採購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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