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橫河:誰來保護私有房產

【大紀元4月15日訊】(希望之聲報導) 汪洋: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您收聽今天的《時事經緯》節目,我是汪洋。

橫河:我是橫河。

汪洋:記得在上幾次的節目當中,我們和大家一起討論了人大新通過的《物權法》。最近,建設部在2006年經中央批准秘密下發的《308號》機密文件又遭到了曝光。該機密文件稱,中共早期沒收的私人房產是社會主義改造的一部分,不但不能歸還,還要求各地要穩控堅持上訪索求的民眾,將堅持上訪者定性為政治案件,為以後判刑入獄作好舖墊,並且規定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不得進行採訪和報導,要加強輿論引導。

橫河先生,最近被揭露的《308號》機密文件和《物權法》之間有沒有關係呢?

橫河:這兩個東西之間還是有一定的關係的。我們先說一說建設部的這個《308號》文件,這文件是2006年12月25日發的,這時候離07年3月份的人大開會只有兩個多月了,也就是說《物權法》的提交和討論的準備工作早就完成了,所以建設部的這個文件是在知道了《物權法》要提交討論的情況下發佈的。

這個文件主要講的是「經租房」的問題。經租房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年紀大一點的人可能知道。當時在各個城市都有很多私人的房子,中共在五十年代中後期就把這些私人的房子由國家代管來租出去,原來的房東就拿租金。

這個文件有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經租房是屬於社會主義改造的一部分,所以這些房子現在屬於國家所有;第二,對要求歸還經租房房產權的這些人要做好解釋工作,防止上訪,那麼這是處理的問題;第三是輿論控制的問題,就是沒有經過建設部和中宣部的批准,不得報導。

這要解釋一下,為什麼要建設部和中宣部批准?我想所謂的中央批准指的就是中宣部,因為這並沒有經過國務院或者是中共中央來討論的。各個城市的房管局歸建設部管,所以房產就歸建設部管;而中宣部是因為管新聞報導、管輿論控制,所以最後一項不准報導就必須要有中宣部的通知,媒體才會聽他們的話,因為媒體是不聽建設部的。

經租房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來回顧一下歷史。1956年月1月中共中央書記處第二辦公室制定了一個文件,這個文件叫做《關於目前城市私有房產基本情況及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意見》,也就是要把城市的私房進行改造。

改造什麼呢?由國家來經營租賃,把房子收過來,由國家把它租出去,然後統一分配使用,國家來修理和維護。私有房主就簽一個合同:我自願把位於某地某地的房產交給國家經營,也就是委託給政府統一經營。然後政府負責修繕,安排租房子,這個房主就沒有權利了,房主只是分享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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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在1956年所出台的《關於目前城市私有房產基本情況及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意見》這個文件,就是由國家經營租賃私有房產是當時作為社會主義改造的一部分了。

橫河:是這樣的。實際上它的意思就是說由政府來接手房屋的管理而並不是所有產權。到了1964年,大家知道四清運動開始了,階級鬥爭的弦已經很緊了,那時國務院批准了國家房產管理局的一個報告,叫做《關於私有出租房屋社會主義改造問題》。當時房屋的所有者抵制這種由政府來管理他們房子的做法。這個報告裡提到,房產所有人抵制政府的做法,是反映了私房改造中存在的尖銳的兩條路線的鬥爭。它把這提高到兩條道路的鬥爭上去,當時私房主就不敢作聲了。

汪洋:也就是說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這兩條道路的鬥爭了?

橫河:對!它把它提到這麼個高度的話,大家就不敢說了。到了64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有一個叫做《關於國家經租房屋的業主實際上喪失所有權的批覆》,說國家經租房的性質是對城市房屋占有者用類似贖買的方法,在一定時期內可以以固定的租金來逐步改變他們的所有制。

也就是說,國家經租房的業主就因為64年這個文件的宣布,實際上已經喪失了所有權,到了文革當中又有一個「消滅剝削制度」。我記得文革開始的時候,我還有很多同學家還在拿租金,後來文革一開始說是消滅剝削制度,就停止向房主支付租金了,以就再也沒恢復過。

到了1985年,城建部有一份通知,是《關於城市私有出租房產社會主義改造遺留問題處理意見》。這裡就很明確了,說是納入社會主義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屬於國家所有,由房管部門統一經營管理。

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有一個內部文件,規定了這一類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所有歷史遺留問題法院一律不受理,所以你沒辦法去打官司。

這裡其實說了這麼幾個問題,我們把這個歷史回顧一下。第一是房主把房子代交給政府出租管理的這個步驟是一個強迫的過程,不是一個自願的過程。當然它說你們是自願的,當時把這些房主都召在一起開會,不同意簽字就不能回家,所以這是一種強迫行為。

第二是國家單方面的改變了租賃關係,在房主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房屋的所有權就喪失掉了。原來說交給政府出租的話是一個合同關係,他們沒有被沒收房產,但是政府單方面逐步、逐步的宣布,他們的房產所有權就沒有了。

我記得高智晟律師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專門講經租房的問題。他指出,64年以後,從中央到各地出爐了很多文件來證明私人房主已經不再擁有這個房屋了,所有這些文件都是違憲違法的。

汪洋:所以64年出台了這個文件以後,就等於確定了這些房產是屬於國家的,取消了這些私人房主的所有權了。那麼高智晟律師認為,從64年以後所有這些文件都是違反國家憲法的,也違反法律的。那為什麼最近這個《308號》機密文件被揭露出來又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了呢?

橫河:這問題是因為最近為這件事情上訪的人特別多。主要的原因是現在全國大規模的拆遷,很多老房子要推倒。這些老房子都是在56年成為經租房,也就是說原來是有房主的。這就牽涉到要推倒這個房子的話,誰來接受賠償的問題。老房主認為房子他們的,所以他們有權利接受賠償。

其實這個問題也不是今天才提出來的,在這之前有很多人都提出來。我記得改革開放以後有件最重要的事,海外的知名華人,國民黨的高級軍官、將領,他們如果原來有房子成為經租房,由國家代為出租的這種情況是可以落實政策的。但是全國範圍落實這方面政策的比較少,廣東比較多一些,因為廣東華僑比較多,所以它是照顧一些海外關係。真正中國大陸的人,像北京、上海得到這些好處的人非常少。

我有一個朋友是美國公民,從香港來的,她家在49年的時候從上海逃到香港去的,所以她們在上海就有一棟房子。十幾年前她就回上海去,要請律師去打官司,說這個房子要歸她,可是根本就沒有用。上海的這些房管所的人怎麼說呢?說你們家的房子,是文革的時候沒收的,所以理所當然的歸國家所有。

這是90年代初的時候,95年前後的事情。當時文革結束都己經快20年了,上海的這些官員們居然還把文革的行為、沒收人家的財產都算是法律依據。可想而知中共的這些官員對於私有財產的態度和對文革的態度是什麼樣了。

汪洋:從這件事情上也可以看到,其實官方並不想解決這個問題。

橫河:我想從各級政府和國家來說,都不想解決這個問題。第一個原因是,中共從來就不認錯。為什麼呢?如果要認錯的話就牽涉到經租房以及當時的社會主義改造是不是合法的問題。為什麼它要把經租房的事情和社會主義改造掛在一起?掛在一起的話,你就不能否定了。你要否定它,你就是一個政治問題。因為到現在為止,包括中共中央的各種文件,它都沒有說過社會主義改造是錯的,它還認為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成功的一步。那麼只要把這個連起來,你就不可能翻案。

第二個原因,我想是地方財政收入的問題。私產房屋不是一個小數字,1955年12月中央對北京、天津、上海等十所城市進行過一次私有房屋的調查。在這個調查的基礎上,它們認為各大城市私有房產擁有比例太大,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蘇州市達到百分之八十六,北京是百分之五十三點八。也就是說,當時進行改造的原因,就說是過多的私人財產對社會主義造成了危害。我到現在也沒有想通,過多的私人財產為什麼對社會主義造成危害了。它當時就以這個理由來進行私房改造的。

對政府來說,改革開放以後的房租一天一天的漲,現在房租是很高。你想,半個老城的房租,這是一筆非常大的收入。而這筆收入是不需要政府很多投入的。政府的投入只是維修房屋,房產它等於是白白拿來的。這麼大一筆財政收入,各地政府是不肯輕易放棄的。

第三個問題就是拆遷補償。這些老城區的改造,現在是很大的一個問題,做為政府房屋的話,這個補償就可以落到政府頭上,也可以落到政府官員的腰包裡面,對不對?房地產開發商給私人的行賄成本是多少呢?地產價格,也就是買土地價格的百分之三十,是用來行賄的。也就是說,這個補償有百分之三十可以落到官員的私人口袋裡去。

如果這個房子我們把它作為私房來對待的話,那麼這筆補償費,就要落到私人的手裡,那這個政府怎麼願意幹?政府是由這些政府官員所組成的,它當然就不願意這麼幹。

中共有一句話,叫做「此風不可長」。如果承認了這些私有房產主的產權的話,馬上牽涉到的問題就是,這個政權當時掠奪私人財產合不合法,然後就牽涉到這個政權的執政手段合不合法,最後就要追究到政權是不是合法。一旦追究起來了,一定是全線崩潰,所以它一步都不能退讓。

汪洋:既然這麼多原因使中共不願意解決這個問題,那最近出台的物權法,對於這些經租房的房主們來說,有沒有任何的幫助呢?

橫河:我想可能個別的會有幫助,但作為整體來說的話,可能很困難。中國不是沒有憲法和法律,問題是黨和政府的內部文件永遠大於憲法和法律,所以才能在物權法出台的前兩個多月,建設部可以出現一個秘密文件,否定私有財產擁有者的產權問題。

如果中國真的能夠依法辦事的話,那麼現在的法律就足夠讓房主收回產權了,不需要這個物權法。況且物權法只是涉及到現在的私人產權,並沒有牽涉到歷史的私人產權。如果要牽涉到歷史問題的話,那就不僅僅是一個經租房的問題了。

汪洋:看來這個物權法雖然經過再三的討論,卻抵不過建設部這一個《308號》秘密文件。您剛才說,如果牽扯到歷史方面的問題,就不僅是經租房的問題了,那還有什麼方面的問題呢?

橫河:在我看來,如果牽扯到歷史問題的話,那就牽涉到三大改造了,也就是所謂社會主義改造的整個問題了。

我認為如果不去解決歷史問題的話,這個物權法就不是真正的承認私有產權。因為事情是應該有個是非的。你不能說現在承認私有財產是對的,當年剝奪私有財產也是對的。你不能這也對,那也對,兩個只有一個是對的,不能說由於時間的變化怎麼樣,是非總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東西。

如果我們承認物權法、肯定私有財產,那就必須承認當年剝奪人家的私有財產是錯的,既然承認是錯誤的,就要補償人家。

強盜搶人家東西,一轉手宣布現在財產是我的了,我現在承認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了。當他搶人家的時候,他不承認。那我說,這個比販毒的還要糟糕,販毒的收入還要通過銀行洗錢,變成合法的錢他才能用。這共產黨掠奪人家財產,連洗錢都不用洗,搶過來就宣布是我的,然後說我的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不比強盜厲害多了嗎?

汪洋:但是我記得當初這個物權法要出台的時候,很多人還是歡呼,說表示中共現在有進步了,至少有這個物權法,它承認了私有財產,所以中共己經比以前變好了呀!

橫河:那要看這個變好的前提是什麼,是要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到現在,三大改造的錯誤它還死不認錯,談什麼變好!你承認的產權是什麼?是掠奪了別人的產權以後,現在新的財產的擁有者的產權,這叫什麼變好了?

就拿三大改造來說,可能年輕的不太知道什麼是三大改造,就是當年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叫三大改造。農業改造是「集體化」,什麼叫集體化?就是沒收農民的土地。大家注意了,不是沒收地主的土地。為什麼?因為土地改革的時候,地主的土地就被沒收了,沒收以後分給了農民,所以集體化是沒收農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

物權法當然沒有改變土地的所有權,因為中共不會交出這個最後的資源,所以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它不會去否定它。

那麼手工業是「合作化」,這個也是剝奪私人財產。我在景德鎮待過好多年。以前景德鎮除了幾個少數的大作坊以外,其他的都是手工作坊,都是一家一戶的手工作坊,做好以後,幾家合燒一個窯,一次把他燒出來。後來就全都沒收掉了,合併成大工廠,所有這些手工作坊主就變成了工廠裡的工人,這是手工業的改造。

至於資本主義工商業就是搶劫了,這些資本主義工商業就是今天的私人經濟,是一樣的。就是今天對中國的財政收入貢獻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私人經濟。這個私人經濟包括什麼呢?外資的、合資的和私營經濟。那麼資本主義工商業,當時也是這些合資的和個體的經濟,也就是物權法要保護的東西。

如果要讓物權法真正有合法性的話,那就要糾正以前的錯誤。為什麼今天的資本家你保護,你卻不承認你當年剝奪人家資本家是錯的呢?怎麼糾正?很簡單,你以前沒收了人家的財產,你現在還給人家,怎麼樣?顯然做不到,大家都知道這是做不到的,所以這就是奢望!

當年是剝奪了人家的財產,但經租房還不算是剝奪了人家的財產,經租房是簽了合同的。它連簽了合同的、租了別人的東西都要賴帳,搶了別人的,當然它更不會承認。所以你指望「物權法」真正能夠解決所有權的問題,這是奢想!

我們在上一集討論說「物權法」是保護新暴發戶,也就是保護中共官員的那些已經掠奪到的財產,這絕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政權有連續性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私人財產都保護,這才是「物權法」真正的意義。

汪洋:在2006年的建設部和中央批准的《308號》機密文件當中,有一條說要耐心細緻的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對串連群體性上訪,特別是組織人員的動向要做到早發現、早控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本控工作,防止越級上訪,確保社會穩定。那麼其中也提到要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橫河:是。但是你賴了別人的東西,有什麼可解釋的呢?你不就解釋我為什麼不還嗎?不就是給個理由我為什麼不還嗎?就好比說,你跟我借了一萬塊錢,現在你不打算還了,你找出無數的理由來解釋,不管你這個解釋多麼耐心細緻,我就認一個理,你不就是借錢不還嘛!欠債要還這是天理。後面它說的這些話就更不講理了,說,如果說我繼續跟你要錢,我不承認你欠債不還是合理的,那我就變成破壞穩定了?它要確保社會穩定,就要鎮壓了。

所以在中國,我認為根本就沒有刁民這一說,因為很多人說「釘子戶」、刁民,我認為在中國根本沒有刁民,只有刁黨、刁政府。

汪洋:你說的釘子戶,就有上次我們提到的楊武和吳萍這對夫婦,他們在重慶堅持不搬遷,因為給他們的補償不合理,所以網絡上把他們評為「歷史上最牛的釘子戶」,不過最近他們的房子還是被拆了。

橫河:所以有人就說了,在中國,最牛的是政府,老百姓沒有牛的。你牛什麼?要拆你的就拆你的,最後還不是被拆了!

汪洋:聽眾朋友,剛才我們請橫河先生給我們分析的是有關於「物權法」和最新曝光出來的2006年建設部秘密下發的《308號》機密文件。

下面再讓我們來看一下,原本預定在3月6日到12日舉行的「雲之南記錄影像展」,日前突然不明原因被喊停。外界都在猜測,是因為其中的一部揭露文革期間、第一椿學生打死老師案件的記錄片《我雖死去》,這部影片入圍了該影展的競賽單元,可能就是因為這部影片使整個影展突然被喊停。

橫河:我也認為是這樣的。《我雖死去》是大陸獨立影片製作人胡傑的作品。它的內容回顧了1966年8月5日,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女子中學副校長卞仲耘的案件。卞仲耘被認為是中國大陸被披露出來的、第一個被學生打死的老師,這個片子就是回顧了她在學校裡被紅衛兵學生打死的案件。當時北師大的女子附中是一所貴族學校,都是高幹的女兒。卞仲耘的丈夫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的研究員,當時他就去買了一台照相機把妻子的屍體、血衣和各種各樣的實物都拍下來,這部分記錄片就採用了很多他所拍下來的照片。

這位老人說:他之所以活著下來就是為了揭露這一段歷史,他說這是他一個人的責任,因為他認為他的子女的想法都會跟他不一樣,他有責任把這個記錄下來,然後告訴後人。

我覺得把這部影展喊停,也反映了中共當前的危機。對於這樣一部影片,它已經不敢公開出面來批判或者是禁演,它只敢讓主辦單位出面,叫暫緩舉辦影展。它連出面給個理由都不敢,而且連下禁令的部門都不敢露面,就用這種完全不公開的方式,悄悄地把它扼殺掉。

汪洋:我想中共樣做是為了盡量減少由此而產生的影響。

橫河:一個這麼大的影展都要開幕了,很多人帶著片子去展,還有很多觀眾要去看,你突然把它取消了,這個影響怎麼會小?我覺得這是不敢讓人民去回顧歷史。因為它知道不管怎麼說「改正文革的錯誤」,人民心目中是很清醒的:今天的共產黨和當年的共產黨還是同一個共產黨,沒有變!

它也知道,共產黨必須對文革甚至以前很多、很多慘案負責任,要不然它去禁這部片子幹什麼?文革都已經定了是一場「民族的浩劫」,既然是浩劫,揭露浩劫裡面的事情,你又著什麼急呢?你為什麼要把它給禁掉?

汪洋:有人提出像經租房的問題,就說明了文革在中國還在繼續。《我雖死去》這部影片的遭遇是不是也是同樣的呢?

橫河: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這麼說。你想文革研究到現在一直還是個禁區,那只能表明中共中央到現在也沒有辦法,或者也不願意和文革決裂。文革本身就是中共在文革前長期政策的延續和達到的一個高峰。在這之前,大家知道有「四清」,再往前還有「反右」,政治運動是一個接一個,整人是一個接一個。所以如果它要否定文革的話,就是否定中國共產黨本身了。

那麼中共現在採取什麼策略呢?就是讓人民忘記。所以不讓大家研究文革、不讓把這些文革的電影、影展拿出來,包括這次禁的影展都是同一類的事情,就是讓人民忘記,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很多年輕人出來,根本不知道文革是怎麼回事了。

汪洋:我前兩天看了一部片子,片中採訪了中國問題專家林培瑞,他說在六四之後,他幫方勵之翻譯了一篇文章,就是方勵之寫的《共產黨的遺忘術》。林培瑞說,他不相信像「六四天安門」發生的這種大屠殺,下一代會忘記。但是現在他相信了,經過許多年之後,他發現年輕一代真的不知道「六四」是怎麼回事了。

橫河:六四才過去多少年,還不到二十年,下一代人已經不知道了,那文革不知道的人就更多了。怎麼辦呢?我覺得就應該像這部片子的製作人一樣,人人都來記錄歷史,因為歷史本身就是我們每個人的故事、每個家庭的故事,所以大家都來回憶自己的個人史、家族史、我們的民族史,把它記錄下來,然後把它公布出來。把中共在歷史上對人民犯下的罪行、對每個家庭犯下的罪行、對每一個人的親戚朋友犯下的罪行,都把它記錄下來、公布出來。這樣的話,歷史就保留下來,而且每一代人都會記住。

你想,年輕這一代人難道不是在家庭裡長大的嗎?那麼除了中共有意讓人民忘卻以外,是不是家庭裡的父母也有意讓忘卻呢?或者是被動的忘卻,或者是接受了中共的想法也不去提這些事情。因為不管怎麼說,他是在家庭、在社會裏面長大的。官方的輿論可以阻止你,但你在家裏講故事總可以吧!所以我說,每個人都記錄這些歷史,對中共所犯下的罪行,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件。

汪洋:好,聽眾朋友,剛才我們和大家討論了「雲之南記錄影像展」當中《我雖死去》這部影片,因為記錄了文革當中第一位被學生打死的老師,記錄了這個案件,而使整個影展被迫喊停。

觀眾朋友,今天我們的《時事經緯》的節目就到這裡,謝謝您的收聽。讓我們下一週同一時間大家再會。

橫河:謝謝大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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