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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行館被批通私庫 北市:按年度收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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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六日電)台北市議員簡余晏等人今天說,前市長馬英九將草山行館委託佛光大學經營,未比照其他古蹟按月收管理費,還編列預算補助,佛光大學自市府與下游餐飲業者獲利上千萬元。文化局指出,委外館所都採年度回饋金方式處理,無按月收取管理費。

台北市文化局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將草山行館委由佛光大學經營管理,合約計四年。因草山行館發生水電費由公園處代繳,及餐廳分包糾紛懸而未決,文化局尚未與佛光大學續約,現委由佛光大學代管。

簡余晏、李慶鋒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馬英九任內的簽約者佛光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龔鵬程是市府的資深顧問;龔鵬程既為顧問又逐年接受補助,相較其他古蹟承租者必須按月繳向市府繳交費用,馬團隊對草山行館的處理不公平。

此外,李慶鋒說,市府依法必須成立「草山行館經營管理督導委員會」監督草山行館營運,但馬團隊聘請名嘴兼社運專家鄭村棋、退休外交官陸以正、政治評論家南方朔等人,文化經營專業何在?

簡余晏認為,審計部已連續兩年要求馬英九檢討古蹟建築「委外」業務,馬英九卻置之不理。此外,佛光大學不必向市府繳交「餐飲回饋金」,還向下游的餐飲業者收房租,又免付水電費,獲利上千萬元。

草山行館燒毀,議員們擔心依約業者可能不必負損害賠償責任,他們今天會將全案移送台北市政風處調查,並將依合約具狀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圖利他人。

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文化局所有委外館所都是採年度收取回饋金方式處理,並無按月收取管理費。對於審計部的指正,市府已對委外機制進行檢討,日後市有財產委外時,優先考慮「促參法」。

對於市議員指出市府圖利特定人士,李永萍表示,市府除了助草山行館經營,佛光大學每年必須自籌部分經費才能有盈餘,至於公園處代繳水電費,文化局已函請佛光大學返還。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長楊石金說,市府代繳草山行館的水電費一事,政風處現在進行調查,目前已知水費由草山行館自行繳交,但電費確由市府代繳,只是權責歸文化局或公園處,政風處現在約談相關人員,釐清責任,一個月左右可望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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