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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 免稅額將 增至千萬 生前可用

【大紀元5月25日訊】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王貝林/台北報導〕行政院近期將推出多項稅負改革措施,遺產稅免稅額規劃從七百七十九萬元提高為一千萬元,且準備推出「生前使用」遺產免稅額新制,即此一「遺產」免稅額度,在被繼承人未過世即可提前使用,讓繼承人能在「遺產」免稅範圍內,提前運用做為購屋、投資等。

立院下會期提出 最快明年實施

財政部表示,預計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將「遺贈稅法修正草案」研擬完成並報行政院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主要修正重點除了前述遺產稅免稅額調高及生前使用新制外,還包括調降遺贈稅稅率,若立法院下會期能順利三讀通過修法,最快明年就可實施。

張俊雄昨天是在聽取財政部簡報業務時,對稅改政策做出裁示,並指示財政部掌控時間,針對遺產稅及贈與稅如何調降、須哪些配套措施,儘速研議,全力推動租稅改革。

終生財富移轉制 概念引自美國

台灣遺產稅免稅額目前為七百七十九萬元,且被繼承人死後繼承人辦理遺產繼承時才能使用,生前贈與則是每人每年免稅額一百一十一萬元;未來除將遺產稅免稅額提高為一千萬元外,曾在美國國稅總局任職的財政部長何志欽,也引進美國「終生財富移轉制」的概念,讓遺產稅免稅額可在生前使用。

舉例而言,張先生贈與一棟現值五百萬元的房屋給兒子,因超過贈與免稅額一百一十一萬元,在現行制度下會被課贈與稅。

但遺產稅免稅額若可在生前使用,則張先生可主張提前使用遺產免稅額三百八十九萬元,這樣就不會被課贈與稅,但張先生過世計算遺產稅時,免稅額就會減掉已使用的三百八十九萬元。

財政部表示,遺產稅免稅額可供生前贈與使用,將使一般中小額財富者於生前移轉財富給下一代時,得免納贈與稅,進而增進代際間資產移轉效率。

土增稅優惠稅率 放寬一生一屋

政院規劃中的稅負變革還包括下列三項,一是現行土增稅享自用住宅十%優惠稅率「一生一次」的規定,放寬為「一生一屋」,以鼓勵民眾換屋、活絡房市,張俊雄要求財政部研議並速提方案。

其次,配合財政部將取消包括油品等多項貨物稅,未來將訂定「能源稅法」,汽柴油將改徵能源稅,施行十年後最高每公升將課徵超過十五元的能源稅;張揆已指示財政部儘速完成立法草案加速推動立法作業。

此外,為活化離島經濟發展,張揆也指示修改離島建設條例規定,考慮比照「免稅商店」的概念,讓離島的商店適度享有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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