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阿波利斯嚴格宵禁制度
【大紀元6月2日訊】(本報訊)這回是真的了! 如果你是17歲以下,又住在明尼阿波利斯或海乃平縣(Hennepin County),一定要在宵禁時間之前回家,不然可能會被警察抓起來。
2006年,因為違反宵禁被拘捕的人數比往年多了70%,官員們說,是該更嚴格執行宵禁制度的時候了。為甚麼呢﹖
在過去幾年,明尼阿波利斯有4000多名少年被拘捕,或被列為重大案件嫌疑人。而在同一地區,另有5000多名少年是犯罪案件的受害者。當局希望通過加強執行宵禁令,使這些數字減少。
「我們的目的不是拘捕更多的孩子,」警長杜蘭(Tim Dolan)星期三在一個新聞會上說,「我們是希望加強與父母的合作來減少違規現象。」
市長萊貝克也說﹕「要保證孩子得到良好的照看,父母的作用無人能替代。」
宵禁制度如下﹕
12 歲以下﹕星期日 – 星期四,晚9點。星期五 – 星期六,晚10點。
12 – 14歲﹕星期日 – 星期四,晚10點。星期五 – 星期六,晚11點
15 – 17歲﹕星期日 – 星期四,晚11點。星期五 – 星期六,晚12點
「10點回家,吃飯,睡覺」,市內隨處可見得廣告牌及公車上的告示牌,隨時提醒你﹕該回家了。
律師富雷曼說,據他看來,很晚還在外面的孩子「不是受害人,就是嫌疑犯」,他說﹕「我們不希望你是任何一方,回家去!」。◇(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