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傳召希爾頓聆訊再入獄
【大紀元6月8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6月8日報導)因停牌時非法駕駛的美國名媛巴黎‧希爾頓,入獄5日後被轉往家中軟禁,但法庭要求傳召她解釋。
26歲的巴黎‧希爾頓是希爾頓酒店集團的繼承人,她因停牌時非法駕駛,被判入獄45日,後來獲准減刑至眾23日。但她服刑僅5日,因未有公開的健康理由,周四凌晨二時獲釋,但須戴著監察器,留在其位於荷里活的豪宅內,服餘下的刑期,其間不准外出。
洛杉磯縣負責執行法庭命令的警方發言人表示,是基於巴黎‧希爾頓的健康問題,讓她在住所服刑,但礙於私隱不可以透露詳情。
洛杉磯檢察當局周四晚提出上訴,巴黎‧希爾頓周五早上九時需要向法庭報到,即本港時間午夜,以決定她是否要她返回監獄服服役餘下的刑期。
有名人網站的討論區表示,巴黎‧希爾頓星期日晚收監後不停地哭,投訴環境嘈吵令到她不能睡覺,精神病醫生看過後,認為她有精神崩潰的危險。有報道就引述她家人,指她身上出了很多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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