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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案 合議庭依原訂計劃月底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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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由於詰問證人程序冗長,加上檢、辯雙方都聲請傳喚的證人周秀霞臨時請假,審判長蔡守訓當庭諭知加開二十三日一次庭期,並於七月三十一日辯論終結。依審判程序全案最快可在九月初宣判。

地院合議庭審理特別費案,原訂本月十九、二十四、三十一日再開三次庭,然後三十一日辯論終結。但原訂十九日檢、辯同時傳喚的證人,台北市政府前會計室主任周秀霞記錯開庭時間,事前又已排定赴歐旅遊,今天由出庭作證的市府出納吳麗洳代為遞送假單。

加以今天律師、公訴檢察官同時當庭要求勘驗證人吳麗洳在接受檢方偵訊時的錄音帶及錄影光碟,合議庭擔心案子無法如期辯結,經徵詢檢、辯意見,決定加開一次庭,也就是二十三日下午加開一次庭期。

也就是十九日開庭,合議庭仍按原計畫,傳喚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主計處科長林秀風兩人。二十三日下午開庭,傳喚前市府主計處處長石素梅、會計室主任謝鎙環兩名證人,勘驗吳麗洳接受檢方偵訊時的錄音錄影光碟。

二十四日則提示相關卷證,三十一日上午詰問證人周秀霞、詢問被告馬英九,並進行本案辯論。全案若如期在月底辯論終論,由於案情相關卷證龐雜,律師研判辯結後,最快可在九月初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十日七度審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目前是國民黨總統參選人的馬英九(右),在支持者簇擁下,步入法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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