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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大亨布萊克詐欺案 四項裁定有罪

【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芝加哥十三日法新電)加拿大裔前媒體大亨布萊克被控詐欺案今天審結,陪審團裁定他犯下三項詐欺罪名與一項妨礙司法罪名有罪。 然而針對另外八項詐欺與一項涉及濫用補貼,以及在加拿大出售報紙等不當得利罪名,則不成立。

此案今年三月開審,至今日審結,獲得英國授與爵位、現年六十二歲的布萊克得知若干罪名遭定罪,臉上並無太多表情。

但他涉及妨礙司法的罪名,將面臨最高二十年徒刑。詐欺罪名方面,最高面臨五年刑期。

審判期間布萊克一直宣稱自己無罪;他原為加拿大籍,後來歸化為英國籍,並從倫敦掌控全球第三大報業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