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陳永苗:從政治的眼光看小產權房

【大紀元7月24日訊】看了任志強在央視12點大家看法談小產權時的強大法律邏輯,不由想到重整或再造乾坤的時候到了。這個傳說中任弼時的公子任志強,真是掌握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精髓:法律是階級統治的工具。當他們權貴資本需要突破舊體制,掠奪過去幾十年積累的時候,就宣佈政策突破法律,可以良性違憲。這是他們的創業階段,等他們成了氣候,就開始阻擋別人參與分享。於是他們認為小產權要炸掉,不合法就是非法,如果要合法化,就要寫該法律。在法律修改之前,就要當作非法處理。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因地制宜,到什麼山唱什麼歌,利用政治和法律利益最大化是其目的。此外都是屁話。下一步就是動用國家暴力。

作為一個律師,我可以根據法無明文禁止即可原則來否認不合法就是非法的說法,可是卻不能否認法律既定主義,沒有修改確實應該先謀求修改。可是法律是惡法。惡法造成不正義,在修改之前,也不能不管。《毛澤東早期文稿》有這麼一句話,很有意思:理想固然要緊,現實尤其要歸,以和平的方法達到共產的目的,要何時才能成功?假如要百年,這一百年中婉轉呻吟的無產階級,我們對之,如何處置。惡法到了可以修改,都是好處已經撈光的時候,到了權貴要洗白的時候。到了那個時候,修改也是權貴的利益最大化組成部分。權貴已經洗白改良了,你就不補能追究他了。這樣的邏輯下來,民眾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賠了夫人又折兵。說了到了當下,應該到從源頭,從根子上反思的時候了,要麼重整乾坤,要麼打破重造新的秩序。

我們討論小產權問題,要擺脫具體問題,要上升到總體性,上升到政治高度,才有扭轉乾坤的可能。

有一次曹景清先生在三味書屋問我,上海開發後小市民一夜之間突然發財了,什麼原因。我脫口而出:地租。幾十年的工業積累造成的價值,體現在土地上釋放出來。好像從地上冒了出來。前人種樹後人白白摘果。《山坳裏的中國》作者何博轉在紀念霍英東的文章《霍英東改革開放十大貢獻》裏面提到了我,我看到他在談論這個問題說:在一定意義上,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過程,就是土地由原來的農業用地變成工業建設用地的過程,這個過程的核心就是土地價值幾十倍、幾百倍地升值。人民日報記者王平有長篇報導指出,中國近二十年的經濟發展,約百分之七十是靠由房地產支撐的「城市化」,即主要靠土地和金融得到(王平,征地蒙太奇,中國改革,2005,七期)。事實上,中國經濟近二十年來的三次大發展高潮,與三次大圈地狂潮完全同步。

何新也有類似的看法。不僅僅是近二十年,而且應該是從民國以來的工業化,都為改革做了貢獻。從民國以來的工業化被1956年的國有化徵收吸納了過去。而這種積累,轉化為地租,那麼就把大部分國民創造的價值,就依附到土地上,如今在城鄉之間做了分配了。這好似極為不公平的分配。城市越核心地帶,佔有土地的人,就分配到更大的財富。而農村就吃虧大了。

幾乎中國所有私有財產都是公法性的財產。中國絕大部分的財產,最重要就是土地,一塊就是金融。在封建社會,包括歐洲也是這樣的,土地在整個國民關係帶有領導的地位,資本主義把土地變成資本化,土地和金融還是作為財產是在國家裏面起主導作用的。

為什麼政府可以把所有的資源甚至生命可以掌握在手上。這是為了一場戰爭,經濟改革如同鄧小平說的,就是一場戰爭。這場戰爭中我們所有的權利都是被徵收的,被徵收完了之後,該怎麼調配就怎麼調配。革命打仗完了搞建設,鄧小平改革是一場革命,搞城市建設要快,要爭分奪秒,要你的什麼就調你,要的時候全部徵收走了,不要的時候讓你有一點股票和財產。國家為什麼能夠掠奪集體的土地,其邏輯就在於此。背後是說,我為什麼能夠徵收你,國家為什麼能掠奪你,有一個大的共識,要搞建設你要做出犧牲。在共產黨的政治眼裏,絕對沒有私權的,沒有把這一層理解透,不可能想有私有財產。

所有的財產在共產黨眼裏都,是在戰場上準備的。我們可以臨時擁有一點東西,一些生活用品,需要的時候就拿走,背後邏輯就在這個地方,

這樣邏輯,在我們抵抗政府侵略的時候,就顯露出來。你要抵抗,就被控告妨礙國家的利益。正是國家利益,以人民的名義,才是掠奪變為合法。沒有看到這一層,就不配談改革裏面的不公正問題。

最早時候的拆遷,拆遷戶很贊同,為什麼贊同?因為他覺得,我把這個房子交出去,暫時做出犧牲,未來是有回報,過上好日子,能夠有更好的回報,拖長了,政府違約的地方多了,他就不幹了。九十年代工人改革工人是贊成的。最早的時候在贊同的背後,我們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的契約。第一個層次的契約,我把東西交出去,第二個層次是說要補償我。可是如今看不到補償。也被拒絕了。

實現市場化的時候,國有高於集體,城市高於農村,工業高於農業;國有高於集體,或者城市掠奪山村,工業掠奪農業。可是這些是結構性扭曲。沒有改善,就搞了市場化,掌權的人在過程裏面把好處得到了。如果說改造,比如說再搞市場化或者市場經濟,就不會出現這麼多的問題。並不是經濟學能解決的,更多是政治經濟學。

如果從政治的眼光,或者從人性惡的角度來看,我看到改革不過是赤裸裸的掠奪,從頭到尾巴。兩三年前一位國內的學者在私下談話裏說,中國過去二十幾年的經濟發展政策基本是失敗的;前十年是釋放積累、後十幾年是剝削弱勢群體。所釋放積累,也是過去利用社會主義旗幟帶來自願奴役造成的積累,這種積累沒有落到人民手上,被釋放出來之後,就被分贓了。從這個結果看自願奴役造成的積累,那也是掠奪,歷史大尺度的掠奪,掠奪前幾代底層人民的。整個六十年,從今天的結果來看,都是剝削弱勢群體。這幾年的分贓,讓60年成為一個騙局。讓中國人民死去活來的大騙局。

尤其在中國改革的情況下,我們看到的是比較高明的掠奪的方式。在影響國計民生,比如說教育,住房、醫療,都是官僚在掠奪,在你離不開的地方,每個國民離不開就要掠奪你。有大錢掙的地方,有壟斷。有點小錢掙的地方,有官商勾結的黑社會。這三座大山已經構成整個市場經濟的主體,這個市場經濟當然就是作為權貴掠奪全國老百姓比較好的藉口。

基本上在金融和土地的法規,都是比較明顯看出來有利於權貴和官僚的。很清晰可以看到,怎麼樣把老百姓的資源掠到自己的口袋裏面,掠到國有企業裏面然後流失之。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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