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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水庫違法佔地 三十村民上訪被關

【大紀元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吉林省汪清縣滿台城水庫,自1992年施工至今已十五個年頭,由於沒有得到國家土地審批手續,致使村民一直沒有得到合理補償。村民多年來多次上訪都被遣回,今年9月5日,30位移民代表再次來到省人民政府上訪,被武警押回直接關押,並沒收其手機,斷絕與外界的一切聯繫。

2007年 9月5日,王立權等30名移民代表,就搬遷安置和補償問題到省政府上訪。汪清縣政府派出工作組和30多名警察將上訪人員押回汪清縣。其中24名上訪代表被關押在汪清縣公安局訓練基地,另有6名代表關押在看守所。

上訪人員家屬於9月7日到汪清縣政府要求放人並給予合理解釋。但縣政府主要領導一再迴避,拒絕放人,聲稱此次行動是省政府的安排。

政府主持搬遷 徵地不補償

1992年汪清縣政府計劃籌建滿台城水庫,範圍涵蓋水北、水南和滿天星三個村。同年11月4日下發「移民安置具體規定」通知,該文件對徵地補償、移民安置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爾後,縣人民政府將滿台城水庫轉讓給個人承包商做水力發電,因為土地一直沒審批下來,相關補償款也就沒核發。

然而,1992年汪清縣政府開始組織移民陸續搬遷,直到1999年水庫區土地蓄水淹沒時止,縣政府對移民的安置補助、地上物的補償、林地補償的標準始終執行該檔出臺時的標準,且至今沒有支付土地補償費,嚴重侵害了移民的財產和利益。

水北、水南和滿天星三個村的村民代表,在1995年時曾找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國土資源局及省國土資源局上訪。這次上訪結果,讓縣政府把土地徵用報批檔報到省國土資源廳,但已是1999年了。官員們說資金沒到位,終究還是沒批下來。

徵用土地未經審批

移民代表王立權等人,對於徵地補償標準認為是合法的,但資金為何一直下不來?於是2005年7月4日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復查,得知滿台城水電站確實未經批准,屬違法用地。

同時,補償標準只有在該徵用土地經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後,補償標準才能按照批准後的執行。移民認為等土地徵用審批手續辦下來後,再解決徵地補償問題不能解決移民眼前的困難。

水北村周姓村民表示:「我母親在這次上訪中被以學習的名義,關押在水庫地區一個風景區內一座公安局訓練基地的二樓,周圍全被武警封鎖著,不准家屬見面或是通話。州政府說是省政府下令的,他們管不了。」

他說:「當地村民一般文化程度不高,一些年輕人有能力的,陸續搬出去了,一部份人則因為房子淹水了不得不搬,有些學生上不了課,也搬走了,後期當局還用斷水斷電的手段逼遷。」

村民們現在最害怕的是,有土地沒保障,水庫蓋好了就很難還他們土地了,現在他們只求能給予合理的補償也就心滿意足了。

周的父親因為罹癌目前正在北京動手術,當局還是不肯放他母親出來,而龐大的醫療費用是他最擔心的問題。

三棟房補償金不到3000元

在水北村有三棟房的韓玉河(音),他說:「這裡以前是農村,現在已經不能耕種了,有的搬到外地去了。我家因為水淹來了,沒辦法才搬走。」

至於搬遷費,他說給的很不合理。他的三棟房一平方米有給20元、50元的,總補償金不到3000元,根本買不到房子的。另外每人再給1320元,領這筆錢必須簽合同,表示是自願搬遷,自行安置。

韓玉河說:「地方政府沒有補償標準,我們從1992年開始一直找相關單位,他們很不高興。2005年大夥授權王立權代表上訪找人,現在縣政府以上訪為由,將他關在看守所,說他組織鬧事。」

汪清縣政府1992年開始對庫區移民實施搬遷,至1997年才開始著手土地徵用報批工作,1999年才將報批文件報到省國土資源廳,至今仍因資金不到位沒有完成整的手續報批工作,歷時長達15年之久,使移民的補償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直接的侵害了移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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