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萬象

10個消防基本常識

一、進入陌生場所應該先了解什麼?

‧避難逃生方向。

‧安全門、梯位置,及是否未關閉、是否上鎖。

查看消防栓、緩降機、救助袋等各項滅火、避難器具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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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種公共場所儘可能不要前往消費?

‧只有單一出入口之場所。

‧位於地下層之場所。

‧用易燃物裝修之場所。

‧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之場所。

‧防火區劃受破壞之場所。

‧安全門上鎖。

‧平常應保持關閉之安全門,卻是隨時打開。

‧通往屋頂平台之安全門上鎖。

安全梯、通道(例如走廊)、樓梯等阻塞。

三、火災時撥打電話,應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 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一併報出, 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救災。

四、發生火警,應一面派人報警,一面撲救,切勿驚慌失措,僅顧逃生或搶救財物,而延誤報警。

五、墾植焚燒雜草或燒山,須做好防火區隔,並向消防機關申請核准後,監視實施。

六、登山旅遊更不可將未熄滅之煙蒂 亂丟,上山掃墓祭祖燃燒紙箔,要預作防火措施,並須俟 紙箔餘燼熄滅後,方可離開。

七、消防車無法進入之地區及缺水地區,應特別提高防火警覺 ,最好自備滅火器材或消防用水,以備不時之需。

八、經公佈為『危險建築物』之場所,請勿進入。

九、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火。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 滅火器撲救。

十、發生火警,應一面派人報警,一面撲救,切勿驚慌失措,僅顧逃生或搶救財物,而延誤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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