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新聞

傳染病介紹:鼠疫



(一)、疾病概述(Identification)

存在囓齒類及其跳蚤的一種人畜共通傳染病,並藉跳蚤傳染給各種動物及人類,其最初反 應為跳蚤咬傷部位臨近的淋巴腺發炎,這就是腺鼠疫,經常發生於鼠蹊部,少發生於腋下或頸部,受感染的淋巴腺發炎、紅腫、壓痛且可能流膿,通常會有發燒現 象。所有的鼠疫,包括淋巴腺病不明顯的病例,皆可引起敗血性鼠疫,經由血液感染身體各部位,包括腦膜。肺的次發性感染可造成肺炎、縱膈炎或引起胸膜滲液。 次發性肺鼠疫在疫情的控制上特別重要,因為其痰之飛沫傳染是原發性肺鼠疫及咽鼠疫之來源。更進一步的人與人之間傳染可造成局部地區的爆發或毀滅性的大流 行。未治療的腺鼠疫其致死率為50~60%,很少出現短期而局部的感染(輕微鼠疫)。鼠疫桿菌曾於肺鼠疫病人的無症狀接觸者喉嚨中培養出,未經治療的原發 性敗血性鼠疫及肺鼠疫一定死亡,現代醫療已可顯著降低腺鼠疫之致死率,及早的發現及治療亦可降低肺鼠疫及敗血性鼠疫的致死率。

(二)、致病原(Infectious agent)

鼠疫桿菌(Yersinia pestis)

(三)、流行病學(Epidemiology)

國際疫情回顧

在 人類歷史上有過多次鼠疫嚴重流行的記載,其中包括三次世界大流行。首次大流行發生於六世紀,起源於埃及的西奈半島,經巴勒斯坦而波及歐洲所有國家,死亡近 1億人;第2次發生於十四世紀,起源於美索布達米亞,因十字軍遠征波及了歐亞兩洲及非洲的北海岸,僅歐洲就死亡2,500萬人,佔當時歐洲人口的四分之 一,即歷史上著名的黑死病。許多歷史學家認為”黑死病”起源於中國、印度、中亞和俄羅斯南部。後來調查研究也證明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確實存在著古老的鼠疫自 然疫源地;第3次發生於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至少波及32個國家,死亡1,200萬人。公元1910~1911年中國大陸東三省及北部諸省罹患鼠疫 者,計有六萬人之多。台灣地區最早發表鼠疫之時間為光緒22年(1896),嗣後每年皆有病例發生,其中以光緒27年(1901)患者4,496人、死亡 3,670人及光緒30年(1904)患者4,494人、死亡3,370人,這兩年最猛烈。經過長期防疫工作,自1918年起至1945年就不再有鼠疫。 但於本省光復初期,因海港檢疫工作一時停頓,民國35年遂有鼠疫再度侵入(14名病例),經政府採取積極而有效的防疫措施,台灣地區自民國37年起已無病 例報告。民國39年金門曾發生病例迄民國42年亦告絕跡。目前鼠疫之流行地區主要為南美洲、非州及東南亞。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全世界每年約有 1,000~3,000個病例。

國內疫情回顧

鼠疫為世界上最嚴重而死亡率極高之急性傳染病。本來是鼠類及其他齧齒動物之原發性疾 病,傳染給人是以鼠疫為媒介。鼠疫在台灣地區曾於日據時代之前期,肆虐達二十餘年,溯自公元一八九六年(日明治二十九年)至公元一九一七年(日大正六 年),每年均有病例發生,並有多次大的流行。惟自公元一九一八年(大正七年)以後,即未再有患者。但日政府對滅鼠及檢疫,仍嚴格執行。光復後,因對外交通 頻繁,而海港檢疫工作,尚未恢復,致使在台灣地區已絕跡多年之鼠疫,於民國三十五年又再發生病例十四例,死亡四人,幸經衛生當局迅速嚴加防治,翌年僅發生 患者一例,無死亡。嗣後經續加強滅鼠,嚴格執行海港檢疫及船舶蒸薰除鼠,自民國三十七年以後,即未再有病例出現,而完全撲滅。

(四)、傳染窩(Reservoir)

主要為野生囓齒類動物

(五)、傳染方式(Mode of transmission)

腺 鼠疫主要由被感染跳蚤(尤其是Xenopsylla cheopis印度鼠蚤)叮咬吸取人類血液或是人類處理被感染動物(尤其老鼠和家兔)的組織時,不慎接觸膿液而感染。肺鼠疫和喉鼠疫藉空氣散播,吸入飛沫 (原發性肺鼠疫病人或已發展出末期鼠疫肺炎的腺鼠疫病人之飛沫)而感染。

(六)、潛伏期(Incubation period)

通常為1~7天。原發性肺鼠疫為1~4天。

(七)、病例定義(Case definition)

通報定義:符合下列三項通報條件之一者

(一)有相關流行地區旅遊史、病例接觸史、動物或致病原(病媒)暴露史,且符合下列部分或全部臨床描述者:出現發燒、寒顫、頭痛、不適、虛脫及白血球增多且伴隨下列一種以上之主要臨床型態:

1、局部淋巴腺炎(腺鼠疫)。

2、沒有明顯淋巴腺腫之敗血病(敗血性鼠疫)。

3、肺鼠疫:腺鼠疫或敗血性鼠疫經血行蔓延造成(次發性肺鼠疫)或吸入飛沫感染(原發性肺鼠疫)。

4、由暴露於較大感染性飛沫或食入受感染組織(咽鼠疫)所造成之咽炎和頸部淋巴腺炎。

(二)前項旅遊史、接觸史或暴露史未知或不明,或無典型之臨床症狀,而相關檢體經實驗室檢驗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1、未曾施打疫苗的病例血清中,抗鼠疫桿菌F1 抗原之抗體效價上升。

2、於臨床檢體中以免疫螢光法(FA)測得F1 抗原。

3、自臨床檢體分離得鼠疫桿菌。

4、血清中抗鼠疫桿菌F1 抗原之抗體效價上升4 倍以上。

(三)雖未符合前二項條件,但經醫師(法醫師)診斷在臨床上極度懷疑者。

病例分類:

(一)疑似(Suspected):符合通報定義任一項者。

(二)可能(Probable):符合疑似病例定義,且與確定病例有流行病學上關聯。

(三)確定(Confirmed):疑似病例或可能病例經實驗室檢驗確定者。



預防方法:最主要為避免被跳蚤叮咬,直接接觸具感染性之組織及暴露於肺鼠疫病人活動地區。

5、在流行地區宣導民眾此疾病的傳染方式,防止囓齒類動物進入住屋並避免接觸及處理其死屍,如發現屍體須報告衛生當局。

6、定期調查囓齒類動物之族群,並評估其發病流行情形及防治效果。

7、清除鼠類及蚤類,滅蚤須在滅鼠之前或同時進行。因為老鼠死亡時其寄生之跳蚤有可能跳到新的宿主(人)繼續吸血。

8、來自疫區之輪船或港區倉庫須防鼠、滅鼠及滅蚤。

9、死菌疫苗主動免疫可提供數月防護力,適用於高發病率地區的居民、旅客、處理鼠疫桿菌或被感染動物的實驗室人員或防疫人員,且須與其他防護方法一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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