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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擬禁紙質塑蓋咖啡杯

【大紀元11月6日訊】因使用塑料蓋子的紙質咖啡杯不能實現混合回收,多倫多市政擬在2009年年底前禁用含有塑料蓋子的紙質咖啡杯。

多倫多市政府11月4日在市政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向媒體公佈和介紹了一份題為店內包裝的報告。該報告向市政府提出一系列旨在減少零售包裝的新建議,其中主要建議市府採取措施以減少一次性熱飲料杯、塑料購物袋、速食品的塑料包裝在市內零售商店的使用。

依據報告中的建議,市府將對多倫多的零售商店提出新的市政法案。新規定將從2009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包括:

1) 所有零售店提供的一次性使用容器或包裝袋必須符合市政府的舊物回收計劃指標。

2) 如果顧客要求使用可再用的包裝容器或包裝袋,零售店必須提供。

3) 零售店必須給使用可再用的包裝容器或包裝袋的顧客提供至少10分的折扣。

4) 零售店必須給不使用一次性包裝容器或包裝袋的顧客提供至少10分的折扣。

5) 零售店必須讓顧客知道上面3)和4)中提及的優惠政策。

據估計,執行上述新規定將轉移處理10,000噸廢物,轉移率達1%。

「從環境的角度考慮,一次性包裝容器和包裝袋的生產、使用和處置的成本很高」,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委員會主席、市議員Glenn De Baeremaeker 說,「我們相信,這些新政策將幫助消費者在購買時有意識的作出正確的選擇,拒絕不必要的包裝。」

作為市政府 Target 70 計劃的一部份,上述報告由市府的垃圾廢物管理部擬定提出,並將於11月12日提交給市政府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委員會。

據多倫多星報2008年11月5日報導,對此,TIM HORTONS的執行官捷爾表示該舉措將會對公司產生極大衝擊,並試圖改變市政的決定。

無法回收的器具將於2009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根據市府規定,任何混合材料的器具,包括使用塑料蓋的紙質咖啡杯,將被視為無法回收的器具。但使用塑料蓋的泡沫器具仍被視為可回收,因兩種材料均為石化產品。同時可分解塑料袋卻被禁用,因回收商拒絕回收。

*市府正試圖開發一種可重復使用的健康打包器具。  

*市政廳內將禁售瓶裝水,其他市政設施內將於2011年12月31日前實施。

*多倫多將於12月開始從居民處回收塑料食品袋及泡沫塑料。  

對此捷爾帶頭發起了反對市府該項政策的倡議,將於下週交於勞動委員會,並於12月上旬交到市議會。他不同意紙質咖啡杯無法回收的說法。他表示這種咖啡杯在溫莎、歐文桑德及哈密爾頓都被回收利用。 捷爾還堅稱塑料蓋是市場上唯一可以防漏的產品。

勞動委員會主席、市議員狄比米克希望商家能夠與市府積極配合,為客戶提供綠色選擇。同時多倫多法案也給予了議會強制執行的權力。

多倫多環境聯盟對此政策表示支持,但加拿大餐館及食品服務協會的副總裁瓊斯則認為政府可以更簡單的處理這個難題,那就是教會消費者在咖啡杯丟進回收箱前將蓋子和紙杯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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