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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方裁決三鹿毒奶案廣遭質疑

【大紀元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華明綜合報導)備受國內外矚目、今年9月爆發的三鹿毒奶案,中共官方近日終於給了「說法」。12月25日石家莊政府宣佈三鹿集團破產;26日石家莊市等法院開庭審理6名犯罪嫌疑人;27日三鹿等22家責任企業表示願向近30萬名確診患兒給予一次性現金賠償,並為患兒設立後遺症醫療賠償基金。

不過外界質疑,這是中共在國際壓力和國內民眾憤怒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作秀審理和賠償。

早在三鹿毒奶粉曝光之初,海外媒體質疑,為了保奧運而隱瞞了有毒奶粉的中共當局是最大的元兇。然而,毒奶東窗事發時中共除了拋出幾個市級的「替罪『狼』」之外,中共這頭「大狼」不僅未承擔任何責任,反而一直在操縱媒體掩蓋罪責。此番的「審理」和「賠償」是故伎重演。

如何兌現「現金賠償」

中共喉舌新華網12月27日報導:「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稱,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責任企業願意向患兒主動賠償,對近30萬名確診患兒給予一次性現金賠償,目前,賠償資金已全部籌集到位,近日將發放到患者監護人手中。」

不過在這篇短文中,對於一些關鍵的問題,比如:「全部籌集到位」的總賠償資金額有多少,每名受害者可獲多少?對死亡嬰兒如何賠償?也未說明是否包括香港台灣的兒童,並通過誰發放?中共喉舌的報導都未說明,外界質疑這是中共的又一個口頭賠償。

報導還稱:「有22家責任企業共同出資建立了醫療賠償基金,患兒今後一旦出現相關後遺症,發生的醫療費由該基金給予報銷。22家責任企業願通過主動承擔賠償責任,以取得患兒家庭和社會的諒解。」

同樣,這也是一張口頭支票,沒有任何實際措施,這22家責任企業如何設立賠償基金?金額多少?通過何種渠道「報銷」?

三鹿破產 如何承擔責任?

12月25日,石家莊市政府宣佈中級法院裁定三鹿集團破產,但毒奶受害者援助律師發現,2007年底三鹿淨資產還有12.24億元,在沒有對受害者賠償之前,三鹿無權提出破產清算以逃避賠償。

而且,若裁定三鹿集團破產,又如何追究其法律責任?

為受害孩童家屬向三鹿提出求償訴訟的律師李方平認為,三鹿一旦被法院勒令破產,在數百代理商及經銷商向三鹿追討欠款的情況下,受害者家屬能否成為債權人,存在太多未知因素,恐會索賠無望。

據悉,三鹿事件東窗事發後,檢查組組長周強曾表示,田文華一方面堅持說自己(對奶粉中摻三聚氰胺的情況)不知情,一面對外揚言:「如果你們拿我開刀,我就把這個膿包擠破,我要向全世界報導問題。」有消息指,田文華在看守所內曾跳樓自殺未遂。外界評論說,這可能是中共權勢為了洗刷自己、平息民憤的又一伎倆。

首次審判 似為三鹿開脫

石家莊市等法院12月26日開庭審理首批6名犯罪嫌疑人被控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

石家莊市檢察院稱,去年7月,張玉軍明知三聚氰胺是有毒產品,還以三聚氰胺和麥芽糊精為原料,研製出專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檢測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並銷售給被告張彥章等人,分銷到石家莊、唐山等地奶站,又被某些奶站經營者添加到原奶中,銷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等奶製品生產企業。

同時,河北省無極、趙縣和行唐縣法院開庭審理了張合社、張太珍、楊京敏、谷國平涉嫌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銷售給三鹿集團的案件,並指控被告人犯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

據報導,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12月31日將被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開庭審理,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蘋果日報稱,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對當地法院以此較輕的罪名起訴表示「強烈不滿」,指其明顯「放生」田文華等人。

為毒奶粉受害孩童提供法律援助的內地律師黎雄兵表示:日前有63位受害者去法院,要求三鹿集團和田文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法院拒絕受理。「當局的做法於法不容。無論這次法院作何判決,田文華仍要面臨民事賠償訴訟,她是逃不掉的。」

 

目前的審判,三鹿似乎並無直接責任,而讓三鹿免檢的中共質檢局又該承擔何責任?而為三鹿套上各種「光環」的石家莊和河北省政府對幾十萬受害者又該如何解釋?中共為了保奧運而掩蓋有毒奶粉的罪責又由誰來承擔?

三鹿和政府早知道 隱瞞不報

據美國之音報導,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韓卓生( Hans Troedsson)指出,「調查表明,三鹿公司及地方官員早就知道出了問題,但卻沒有及時通報,因此才造成今天這麼大的問題。通報之所以被延誤,有可能出於無知,但也有可能是故意所為,如果是無知,就需要加強教育,如果是故意所為,就是刑事犯罪行為。」

三鹿毒奶粉事件被曝光後,三鹿公司和當地政府被指責早就知道情況但隱瞞不報,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據《人民日報》稱,石家莊市政府發言人自己表示,市政府最早在8月2日,也就是北京奧運會召開的6天前,就得知三鹿奶粉問題,而三鹿公司竟然請求政府加強媒體的管控和協調,以避免此時的新聞炒作給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浙江獨立時事評論員溫克堅指出,三鹿毒奶粉事件暴露出中國社會體制中的多重問題。「第一是政府監管的失職。第二是政治性的考慮壓倒了監管的專業考慮。為舉辦奧運會把相關信息壓制下來。第三個問題是事後補救,表面上政府好像承諾對所有受害兒童都給予免費治療,但實際執行起來問題重重。「這幾重問題疊加在一起,說明這是一個非常深刻的體制問題。」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也指出,在三鹿毒奶粉事件的事後處理上,中國政府仍然表現出思想殭化,遮遮掩掩的陳年陋習。「三鹿奶粉事件出現後,本應積極發現和解決問題。但我們看到,對國內的受害者,政府採取的是壓制的做法,包括自願律師試圖提供法律幫助,政府也採取種種打壓手段。」

中共可以直接發令 法院不受理

自今年9月三鹿毒奶粉事件被曝光至今逾三個月,來自山西、河南、福建等省分受害兒童的家屬,入稟河北省石家莊市的法院索償,但均被法院拒絕受理。拒絕理由是「上級有指示,不受理」。

蘋果日報分析稱,中共各級黨委中的政法委可以直接對法院、檢察院發號施令。這種司法體制令法院必須遵從黨委、政法委的指令,「可以拒絕毒奶粉受害人索償,可以拒絕四川大地震中豆腐渣工程受害人索償,也可以隨時將異見人士判囚。」河北省政法委書記由公安廳長張越擔任,這是內地警察頭目指「檢察官辦案、法官審案」的畸形司法體制的典型。

據悉,這個畸形司法體制是江澤民和羅幹一手編製的。2003年中共13號文件決定:各級公安機關負責人進入地方黨政班子。此後公安局長很多都任政法委書記,有的還擔任政府行政官員。此舉大大擴張了公安局的勢力,為其踐踏法律充當暴力走卒提供了制度保障。

而且,這個判決時間也選得蹊蹺,12月25日到31日,正是西方聖誕節和新年長假之際,中共當局似有避開西方媒體質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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