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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種癌症 台勞委會納入職業病

【大紀元3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癌症將正式納入職業病!未來受害勞工以職業病身分就醫住院,不但可免門診、藥品、住院等部分負擔,請領傷病給付時,最多可多領將近四十萬元。

勞委會日前修正職業病種類表,包括在游離輻射線環境工作引發血癌、骨癌、皮膚癌、乳癌,以及在石綿環境作業導致肺癌等,共十九種職業環境致癌物、所可能導致的十六種職業性癌症,都將正式納入職業病。這項修正已經上網預告,7日預告期後將送交勞委會法規會、大委員會審議,預計半年內可望施行。

成大醫院職業及環境醫學部主任郭浩然指出,過去癌症還沒有正式列入職業病種類表時,採個案審核,醫師必須負起很大的舉證責任,罹癌勞工要被認定為職業病,十分困難。

多年來,郭浩然只有看過一個白血病患者,以及少數幾位長期暴露在致癌環境的肺癌患者,被成功認定為職業病。

郭浩然指出,那位白血病患者是一個X光機器的維修技師,因為每次維修完機器後,都會幫自己的腳拍一張X光片,確認機器的狀況,多年下來,導致長期暴露在高劑量X光下,最後罹患白血病。

據了解,這個患者因為專業知識豐富,向腫瘤科醫師提及自己的工作,最後在職業病專科醫師們的協助下,拿到了職業傷病診斷書,其他一般癌症患者就未必這麼容易。

台大醫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郭育良指出,職業性癌症是世界衛生組織認為職業因素致死的最重要因素,估計有三成職業傷病死亡者死於職業性癌症。雖然如此,職業性癌症卻也是診斷率最低的職業病。

「過去沒有正面表列,要被認定為職業病真的很困難。」郭育良說,像是一些從事酸洗鋼筋作業的勞工,其咽喉癌、肺癌雖然也常被認為與長期接觸強無機酸有關,但是都很難爭取被認定為職業病。

勞委會這次雖然沒有將職業醫學專家們所建議的所有致癌物全數納入,但仍是個值得肯定的長足進步。

不過,這並不表示,民眾只要曾經在工作環境中接觸過苯、無機鎳、六價鉻等致癌物,日後罹患相關癌症就一定能獲得補助。郭育良表示,審核時還是必須視申請者的工作相關時間以及暴露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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