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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臥底警察 協破24年前軍火大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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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瑞德/新聞幕後

台灣首位臥底警察,就是24年前台南警方偵辦「軍火大亨」許金德案時,由一位自告奮勇的保安大隊蔡姓員警,提出三個條件:薪水支付家屬、事後調升官職、投保1000萬意外險,在警察局長指揮下,正式打入許金德犯罪集團,天天出入賭場、酒家,最後成功協助警方掃蕩許金德身邊殺手集團,迫使許金德逃亡菲律賓,最後被警方押回;台南警方事後兌現承諾,破格擢升改調內勤單位。

21年前所發生的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當時台北市刑警大隊張姓刑警由線民處,掌握新竹黑道涉及謀殺一名女性和陸正案;包括張姓刑警在內的3名年輕刑警,在大隊長指示下,奉命「打入」,以外來黑道身分,天天在新竹和該犯罪集團一起喝酒尋歡、賭場賭博,最後終於順利打聽出線索,一舉偵破兩起命案。

11年前台灣發生白曉燕遭綁架撕票案,因白案3嫌林春生、高天民、陳進興熟悉警方辦案模式,追蹤3嫌行蹤陷入膠著;台北市刑警大隊派出兩名長相「粗獷」的刑警,故意混進台北縣三重等地的黑道組織,同樣天天一起陪對方喝酒、賭博,終於順利掌握白案3嫌逃亡期間聯絡的特定對象,進而偷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竊聽器,掌握3嫌想自東北角搭漁船偷渡訊息,最後功成身退。

十幾年前由於警政署高階長官為整頓警察風紀,嚴格禁止警方和黑道、特種行業來往,許多交往複雜但線索眾多的刑警乾脆不辦案,造成不少槍擊案和命案破案無門;最後長官讓步,同意如因辦案必要,基層警方可以「申請」前往酒店等特種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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