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敦促中國實施人權改革
【大紀元3月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人權觀察最近致函中國總理溫家寶,敦促中國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縮小「國家機密罪」適用範圍,停止對互聯網和媒體的審查,改善中國整體人權狀況。
人權觀察致中國總理溫家寶的信敦促他履行加強法制建設、實現社會公正的承諾。信中說,中國政府自去年兩會以來,在關鍵的人權改革上沒有取得實質性進步,而全國人大總不能每年都不採取任何人權改革措施就閉會。
人權觀察所說關鍵的人權改革包括:全國人大正式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允許非政府組織自由註冊,結束對活動人士、請願者和律師的壓制,縮小國家機密罪適用範圍,停止對互聯網和媒體的審查,廢止而不是改革勞教制度,等等。
一直關注中國人權問題的政治評論家李洪寬說,他對人權觀察致函溫家寶 所提人權改革的要求表示歡迎。他說,這樣的信很不好寫:寫的太寬泛,中國領導人不會接受;寫的太具體,中國領導人也會覺得人權組織對他不尊重。李洪寬說, 人權觀察所提要求都是正當的,但必須補充的是,中國人權問題的根子要到中國憲法裡去找—
李洪寬:「我們非常歡迎他寫這樣的信,我們是從老百姓、從人民、從人權受侵害者的立場來講,是歡迎這個信的。其實,站在從人權觀察的角度來講,這個信非常難寫,它講了許多具體的東西,比如說濫用國家機密罪,這些問題都是枝節問題,不是核心。
人權問題怎麼弄?國家機密怎麼弄?從禮貌上來講,溫家寶是不可能接受的,在這些細事兒上都這麼指手畫腳,國家領導是不會歡迎這個東西的。但是,人權觀察也是迫於無奈。如果換成我這麼一個對中國政府持批評態度的民運人士來寫的話,我會直接點出問題的本質。
問題的實質是導致中國政府對人權的概念理解,中國憲法前言裡面講到4項基本原則,講到無產階級專政、講到人分階級,這是憲法裡規定的,就是地主、富農、反革命、對共產黨政策不認同的人都屬於沒有人權的人。中國憲法的規定是完全和世界通用的人權準則相違背。」
人權觀察中國問題研究員斯皮格爾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人權觀察不是第一次給溫家寶寫這樣的信,信中所提問題都是一些老問題,但是他們要求改善人權的呼籲並沒有引起中國政府足夠的重視。
在談到中國全國人大為什麼至今還沒有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時候,斯皮格爾表示—
斯皮格爾:「看來中國政府內部有不同派系,其中有贊同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也有因為對公約中的人權標準不感興趣,因而抵制批准的。不過如果中國沒有與這個公約相配套的國內法律,即使批准了作用也有限。
比如說,公約第19條是關於言論自由的;按照這條規定,公民應當有越境傳播信息的自由,但中國法規對此是有限制的,中國政府還對一些網站加以封殺。公約也對宗教信仰自由作了詳盡規定,但是在中國,只有官方認可的教會是合法的,家庭教會往往是非法的。」
在談到中國目前的新聞自由狀況的時候,斯皮格爾說—
斯皮格爾:「中國政府同意,外國記者在北京奧運及其籌備期間有充分的採訪自由,但是人權觀察瞭解到,外國記者對願意接受採訪的人並沒有充分的採訪自由;騷擾外國記者的事情已經發生好幾起。特別是對到西藏和新疆採訪的外國記者,如果他們寫了當局不喜歡的東西,當局就會以中止採訪許可相威脅。至於中國記者,自由度就更小了。」
李洪寬表示,中國當局對外國記者有過某種承諾,所以奧運期間會對他們的採訪權有所調整,但當局會阻止一些人與外國記者的接觸。(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