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版資源壟斷致暴利 一刊多賣亂相生
【大紀元4月19日訊】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採訪報導)有海外媒體報導,中國的書籍和報刊出版需要經過政府批准,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的書號和報刊號成為一種壟斷性的收入。
總部在美國的「中國信息中心」 的報導說,在中國,一個報紙刊號就是一個出版壟斷的許可證,不但刊號特許經營、壟斷,一個報紙刊號下的記者證也是壟斷的,一個刊號的一年使用費最多高達百萬元,合法的記者證也要幾百元到幾萬元不等。
比如北京一個刊號為CN11-0219的報紙《購物導報》,每週出版6期,每期最多可以出80版。2002年前後該報把刊號賣給上海一個廣告公司,准許廣告公司經授權使用報紙的部分版面,新辦一張報紙《購物導報完全生活手冊》,一年的刊號使用費是80萬元。《購物導報》本部,除了負責刊號合法以外,不承擔編輯、發行、印刷、廣告等成本費用。
這樣的非正常現象在中國新聞出版界並不少見。在北京街頭的報攤上,讀者經常購買的報紙《新京報》,使用的是原《生活時報》的刊號。廣東南方報業集團投資這個刊號花了數千萬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華夏時報》最初的刊號是原《中 國物資報》的。
北京還有另一家報紙《京華時報》,使用的是原《中國引進時報》的刊號,刊號一轉手,投資的企業北大青鳥公司就必須注入巨資。假如北大青鳥可以獨立辦報,何需出大價錢買一個真實成本不到一元人民幣的刊號數碼呢?
「中國信息中心」的廖天琪女士就中國的新聞出版業的現狀說—
廖天琪:「所謂的刊號就是一個許可證,沒有許可證這個報紙就不能出,這就是政府壟斷。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一是壟斷財源,第二是壟斷知情權。在中國,由於這些規章法律的混亂或者是有法不依,就會常常出現這種腐敗的情況。國家壟斷經濟權和知情權造成了這種情況。」
報導說,這正是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壟斷出版審批權所產生的暴利。刊號的壟斷導致一個刊號變相生出很多張報紙來,一刊號出版多報的亂相已經叢生。由於這樣買賣刊號的經營模式,導致諸如實際經營《購物導報》的廣告公司經濟壓力很大,一旦他們經營不善,就會轉賣刊號當「二手販子」。
比如江蘇和北京出版的「購物導報便利資訊專刊」就是轉手倒賣的所謂「地方專刊」刊號,名義上是再次「代理合作」,實際就是靠壟斷讓刊號升值,導致報紙出版內容質量低俗,只要有錢就給刊登「新聞報導式廣告」來誤導讀者,報紙毫無公信力。旅美中國學者方覺先生指出,中國政府是用刊號來控制新聞出版—
方覺:「中國所謂的報紙刊號功能是兩個,第一是限制出版自由,這是中國政府的第一考慮。獲得刊號的一些雜誌或者是掌握刊號的國家新聞出版署和各地的新聞出版局等機構通過出賣刊號可以牟取暴利,中國政府的本意是要有政府機構來實施全面的嚴格控制和限制新聞出版自由。
第二個問題是中國腐敗盛行,政府的新聞出版機構,比如中央政府的新聞出版署和各地的新聞出版局通過審查發放年檢刊號的這麼一套制度,很多報紙、很多雜誌需要給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出版局請客送禮、送紅包、公開賄賂、送高檔商品房等等。這是一個政府腐敗行為。」
報導認為,像《購物導報》這樣一刊號多報紙的亂相,正是中國新聞出版壟斷體制僵化衍生的一個怪胎,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壟斷下,刊登的新聞是有償新聞,廣告也有不少是虛假或違法廣告,報紙內容低俗,只是不沾政治,不講真話,新聞出版總署也就任由他們賺錢,管理部門也可從中得漁利。有專家指出,中國一旦放開讓民間資本自由辦報,像《購物導報》這樣的低質量報紙將難以生存。(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