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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品有爭議 周杰倫代言遭波及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歌手周杰倫代言的中國大陸藥品「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傳出被註銷生產批號,遭禁止生產銷售。有中國專家說,周杰倫涉嫌代言虛假廣告,應承擔一定責任。

對於代言廣告爭議,周杰倫的經紀人僅表示「藝人沒責任」,隨即掛掉電話。

「揚子晚報」報導,周杰倫不久前與江西仁和藥業簽下合約,成為閃亮滴眼露(亮瞳舒緩明目液)的新版廣告代言人。

但日前有媒體報導,中國市場上銷售的系列滴眼液,批准文號大多是「國藥准字」,只有「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的批准文號是「陝食藥監健用字06050190號」,也就是說該產品屬保健品非藥品。

陝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規處工作人員透露,「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使用的批准文號早在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已被註銷,並要求立即停止該產品的生產銷售。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衛生部首席法律顧問卓小勤認為,「閃亮」牌亮瞳舒緩明目液不是藥品,但外包裝乍看會讓消費者以為是藥品,仔細看批號才知道是保健用品,因此「應該按假藥查處」。

他說,廠商的目的是誤導消費者,屬於非藥品冒充藥品的生產銷售假藥行為,而周杰倫在代言廣告中聲稱針對眼脹、眼澀、眼睛疲勞症狀,屬於誇大宣傳療效的虛假廣告。

仁和藥業一名負責人說,產品被註銷批號不是因為品質問題,而是政策調整等因素。

對於滴眼露仍在市場上販售,仁和藥業表示,目前市場上流通的亮瞳舒緩明目液都是產品批准文號被註銷前所生產。

報導說,由於周杰倫的號召力,據稱大批中國大陸青少年粉絲一度對「閃亮」亮瞳舒緩明目液愛不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