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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壽險升級 增失能失業險

【大紀元5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債清條例4月11號上路,為降低衝擊,避免民眾輕易提出更生或清算,銀行行之有年的房貸壽險再升級,行庫預計6月推出「期繳型房貸壽險」,並增加失能失業保險,即民眾萬一失業,也較可不用擔心房貸繳不出來。

房貸壽險的立意是希望貸款戶因身故繳不出錢時,能以保險的機制,讓銀行可獲得債權保護,同時貸款戶家庭也免於房屋被拍賣的窘境。但因債清條例的實行,銀行普遍擔心,萬一民眾協商破裂申請更生與清算,銀行房貸收不回來,因此,銀行計劃在房貸壽險中加入失能失業險,一方面保障銀行不會因債清條例上路,銀行債權受損;另一方面,每月或每年繳費,民眾也免於一次付清的沉重負擔。

過去房貸都搭配壽險,除非被保險人(貸款戶 )身故,保險公司才會撥給銀行理賠金;合庫規劃推出的房貸壽險,只要暫時性失能或非自願性失業,都可拿到保險金。且行庫房貸壽險均採取一次躉繳方式,可能一次就要繳12.7萬元的保費,許多貸款戶反映已經要繳房貸,還要多付一份保險費,負擔過大。

因此,合庫研擬出的「期繳型房貸壽險」與巴黎人壽合作,以月或年為單位,房貸戶就可不用再像以往,必須一次準備十幾萬元保費。

根據合庫計算,期繳型房貸壽險以30歲男性、500萬元、分20年繳來看,一年保費兩萬元,且第一年還提供房貸0.1個百分點的利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