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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立驗光師制度 業者憂工作不保

【大紀元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宜佳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18日舉行「驗光師法草案」公聽會,討論建立「驗光師」、「驗光生」的專業證照制度。學者專家認為驗光是專業醫療行為,須通過驗光師考試,取得執業資格;眼鏡業者認為,驗光並非醫療行為,草案中的驗光師考試制度將會剝奪許多眼鏡業者的工作權。在場外,眼鏡業者也召集了大批人馬聲援,希望這條法案不要通過,影響到他們既有的權利。

立法院衛環及勞工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驗光師法草案部分條文,規定國人須經驗光師考試及格,才能擔任驗光師;驗光師的考試資格為公立或立案的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的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驗光或視光系、科,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贊成建立「驗光師」制度的中山醫大視光系創辦人林克亮副教授表示,台灣是近視王國,對國人健康影響甚大;驗光配鏡是專業醫療行為,須經考試認證,呼籲各界不要只重視自身利益,應考量民眾的視力健康,透過立法,確立眼科醫師及驗光師各自專業的角色。

林克亮副教授說,任何職業都必須走向證照制度,才能提高專業形象,而且以往眼鏡行替顧客驗光,但水準參差不齊,因此當然要建立制度,保障消費者,也避免不專業的眼鏡行充斥市面。

中華民國學校衛生學會中小學委員會主委彭秀英表示,7至8歲的國小學童是產生近視的關鍵時期,小朋友視力變化不能僅靠簡單的驗光配鏡就能解決,應由醫療單位檢查;呼籲各界應從學生健康出發,將驗光中屬於醫療行為的12歲以下學童驗光及隱形眼鏡配置部分,還給醫師。

台灣省鐘錶眼鏡商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潘淮森表示,「驗光不是醫療動作」,驗光師法草案枉顧眼鏡業者的工作權及生存權,草案規定驗光師考試資格,須具高中、職學歷,不符合台灣社會之前的教育情形,且草案規定驗光師考試以5年內舉辦5次為限,對眼鏡業者並不公平。

由於各方立場不同,不僅是公聽會場內,贊成與反對2派人馬唇槍舌戰,互不相讓;在場外,鐘錶眼鏡同業公會也召集了超過千名公會成員,頂著烈日,表達他們反對立法的立場,高喊「要生活、不失業」、「近視不是病、只要配眼鏡」的口號。



台灣省鐘錶眼鏡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成員二千多人十八日到立法院陳情,希望國會考量實情,立法給予眼鏡從業人員保障合法的工作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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