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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心比心 吃案陋習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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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特稿

警察使命為何?每位員警、警官在入學受訓時,應早已背得滾瓜爛熟:「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全國各警察分局大門也有這24個大字,時時提醒官警莫忘懷。

吃案,就不能「反映治安的真實面」,無法針對已發生案件加強預防,就與「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方針背道而馳,更何來「促進人民福利」?至少,不要妨害人民被搶之後向警察報案的基本權利!

人在公門好修行,警察握有比民眾充裕的資源,擁有武力、調閱私人資料、製作足可做為司法證據的文書,法律素養也是基本要求;然而,當警察吃案一再發生,難怪有民眾挖苦警察「不求促進人民福利,別妨害人民福利就不錯了!」

警察除暴安良,最起碼的就是使人民無怨,至於如何安良?「將心比心,苦民所苦,急民所急」,如此而已;警察單位不應以大報小粉飾太平,而是應該摘奸發伏、破獲不法,讓歹徒繩之以法,還社會一個公道!

其運用之巧妙,除了看是非對錯、是否按程序辦理,還要看人民的感受,公僕與官僚,往往就在警察的一念之間,盡心盡力,即使未竟全功,人民雖遺憾但無怨。

治安數字壓力,壓著警察肩頭,是長年來不爭的事實,所有警察長官都希望指標性的竊盜、搶奪、強盜案件發生愈少愈好,但豈能要求治安狀況零發生呢?

「不要發生」的壓力自然是由基層第一線官警承擔,派出所所長帶頭塞鈔票「交通費」、茶葉給被害人,冒著觸犯登載不實公文書的刑責、想方法變更受理名目,就可想見所長的壓力有多重,無怪乎,各地吃案消息會頻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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