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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下會期優先法案首重政治獻金法修法

【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一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今天表示,政黨對於候選人的補助一定要設上限,否則陽光法案的推動都是假的;除財產來源不明罪外,包括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等陽光法案將列入黨團下會期優先推動法案,其中以政治獻金法修法最重要。

前第一家庭爆出海外匯款疑似洗錢案後,台灣社十八日宣布「八三0百日怒吼,全民站出來」遊行如期舉行,決定將原先「護主權、顧民生」訴求再增加一項「要陽光」。

台灣社秘書長羅致政下午受訪時表示,「要陽光」訴求,主要希望立法院能在半年內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責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不分朝野共同推動,讓公職人員個人財產及政黨黨產更透明化,才是真正陽光。

柯建銘受訪時指出,黨中央已決議把財產來源不明罪相關修法列為黨團優先法案。除此之外,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立法委員行為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黨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也將列入下會期優先推動法案,其中以政治獻金法修法最重要。

他表示,立法院上會期政治獻金法修法,經表決後,民進黨輸了,未能訂定各層級參選人接受政黨捐贈政治獻金上限的條文。政黨對於候選人的補助一定要設上限,否則國民黨若補助候選人高達新台幣一、兩億元都無法規範。民進黨上會期表決輸了,下會期一定會再提案修法。

另外,有關制訂財產來源不明罪責,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主張增訂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國民黨團則主張增列於貪污治罪條例中。柯建銘指出,財產來源不明罪相關修法已是優先推動法案,要增訂在何處,可以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