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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署:大寮毒氣汙染協調賠償 屬地方權責

【大紀元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日電)高雄縣政府今天說,大寮鄉民連續被不明氣體侵襲,與民眾協調賠償事宜,環保署退出、卸責。環保署表示,依法規定,協調賠償本來就是地方權責,環保署沒有卸責問題。

大寮鄉民被不明氣體侵襲,元凶疑是大發工業區內廠商,但至今還未被揪出來,不過,因環保署日前函文要求高雄縣政府依「公害糾紛處理法」啟動由高雄縣長楊秋興擔任召集人的緊急紓處小組,主動紓處,被高縣府解讀為「卸責」。

環保署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處長蕭慧娟表示,依「公害糾紛處理法」規定,不明氣體造成的空汙、公害事件,調查、賠償、處罰都是地方政府權限,環保署依法未參與民眾協調賠償事宜,不能就此指稱環保署「卸責」。

蕭慧娟說,除函請高雄縣政府儘速緊急紓處外,環保署已協助組成「健康影響評估小組」,大範圍了解大寮鄉民的健康狀況,協助高雄縣政府及受害民眾完成求償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