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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多消費 民眾彰縣消費滿1000元能抽土地

【大紀元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4日電)為了鼓勵民眾拿消費券多消費,彰化縣原本宣布只要消費滿5000元就能抽土地,不過彰化縣長卓伯源今天說,不論用消費券或現金,只要消費1000元就能抽土地。

彰化縣長卓伯源說,為了鼓勵民眾來彰化縣消費,縣府舉辦抽獎活動,從1月18日起到10月5日止,民眾不論是持消費券或用現金,只要消費滿1000元,就能參加抽獎,第1特獎有2名,可以獲得員林重劃區內土地1筆或現金600萬元,頭獎則是2部價值55萬元的豪華轎車。

卓伯源表示,除了土地和轎車之外,還有機車、液晶電視、1000元提貨券等獎品,民眾如果沒有得獎的話可以繼續參加下次抽獎,1封信以中獎1次為限,共有5次抽獎機會。

彰化縣政府民政處表示,為了發放消費券,縣內計劃設置811個發放所,全縣約有130萬人可以領取,同時要提醒民眾,領取消費券時記得攜帶身分證、印章及通知單,如果要委託他人領取,除了填妥委託書外也需要把身分證交給發放所的工作人員查驗。

民政處說,消費券通知單是1戶1張,主要是方便提供給工作人員查驗名冊資料,不會影響領券權益,沒有通知單也可以領取消費券,委託書不夠也可以影印,民眾如果不清楚領取消費券的地點,可以詢問戶政事務所或上網到http://3600.moi.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