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3日電)立法院今天修正通過大學法第26條,未來大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是撫育3歲以下子女,都可延長修業期限,最多可休學4年。
這項修正案是由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等人提出,吳清池提案說明指出,兩性平等議題已成為社會的主流意識,兩性工作平等保障也是各界關心的重大議題。大學法規定可視各學科、系所、學院、學程等需要延長修業年限,卻沒有保障婦女學生從事研究工作的就讀權利。
法案三讀通過後,吳清池表示,當初提案是為了鼓勵學生就學,因為有些學生結婚後,因為懷孕及生產必須辦理休學,影響到未來求學意願,未來希望能鼓勵學生繼續就讀,不要因為結婚而影響就學興趣。
吳清池表示,未來因懷孕、分娩、撫育子女等原因休學,最長可休學達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