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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再造喊停 台經部:報政院裁奪

【大紀元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劉耀廷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議11日決議,要求台灣經濟部應立即停止推動「DRAM產業再造方案計畫」,以避免虛擲公帑;並且不得向國發基金申請挹注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TIMC)。由於該計畫為行政院核定政策,經濟部表示,將提報行政院處理。

經委會11日上午審查經濟部預算,包括國民黨立委丁守中、鍾紹和、徐中雄、林滄敏,以及民進黨立委潘孟安等朝野立委提案,對於經濟部審核通過,擬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挹注資金49億元,以「避免虛擲公帑,浪費國家資源」為由,要求經濟部應立即停止推動這項計畫,並不得向國發基金申請資金挹注,此項提案也獲得經委會通過作成決議。

對於立委認為目前DRAM產業時空轉變,已經不需再造計畫,台灣工業局長杜紫軍並不認同。他表示,「雖然現在DRAM價格上升了,但是它所有的技術、環境都沒有改變。現在看起來沒有問題,但下一次等到DRAM的循環低潮時,也是會發生和去年一樣的問題。」

台灣經濟部次長林聖忠說,因為此計畫是行政院已核准要執行的,如今經濟委員會做成決議要求停止推動,因此經濟部會將此決議內容提報行政院院會,由行政院決議是否執行。

對此,TIMC暫不予置評。而送件申請設立台灣快閃記憶體公司(TFC)的DRAM業者力晶表示,對於立委的決議予以尊重,目前推動DRAM產業整合最佳時機確實已過,因此力晶提交的計畫是規劃投入快閃記憶體領域。

今年6月立法院做出決議,在國發基金投資TIMC之前,必須先向立法院報告,經濟部目前正在等TIMC送交與合作日商爾必達的技術無償轉移以及交叉持股的協議書,即可向立法院進行報告;若立法院同意,即可正式向國發基金遞案申請投資。

不過,11日立法院經委會的決議,讓TIMC申請國發基金投資案橫生變數,杜紫軍說,目前只能等行政院裁奪後再決定如何做。

TIMC小檔案

經濟部為協助台灣DRAM產業再造,達到技術深耕目標,以節省合計每年要付給國際大廠高達新台幣200億元權利金。於2009年7月31日成立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英文名為Taiwan Innovation Memory Company,簡稱為TIMC。董事長為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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