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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掃黃曝光賣淫女裸照 民眾強烈質疑

【大紀元11月5日訊】河南鄭州警方日前展開突擊掃黃行動後,一則《鄭州大規模突擊掃黃公佈小姐裸照》的帖子在國內各大論壇中盛傳。帖子照片中賣淫女面部清晰可辨、被警察揪發逼問等畫面引髮網友及專家質疑。有民眾懷疑身著睡袍的警察「釣魚」執法。分析家稱,這是羞辱我們社會,警方侵犯小姐人權,公佈照片有傷風化。

鄭州掃黃曝光賣淫女裸照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這場出動300餘名警力,從10月28日晚至11月1日凌晨展開的掃黃行動中,鄭州警方抓獲了9人,關停了2家洗浴中心和1家電玩城。

隨後,國內多個網絡論壇上3日都有題為《鄭州大規模突擊掃黃公佈小姐裸照引巨大爭議》帖子,其中有多張警方現場查處涉黃場所的照片和一段2分多鐘長的視頻。

其中一張照片顯示,在一個豪華房間內,一名身穿睡袍的光頭男子用手抓住一名女子的頭髮。女子面部清瘦,全身裸露斜倚在床邊,表情看似十分痛苦。

而在視頻中,這名剃光頭的暗訪民警,先是兩腳踹開房門,然後厲聲逼問赤身裸體縮作一團的小姐,「第幾個,今天晚上第幾個,說!」

在小姐撒謊說今天沒活時,掃黃行動人員成竹在胸的搜出了單據,並認定「一共二十六個」。引起最大爭議的畫面,則是這位「光頭佬」一把揪住赤身裸體的小姐的頭髮,將她的臉往上抬,而小姐雙手捂胸、一絲不掛。。

公佈照片引巨大爭議

網友中華熱兒質問:「看看這個光頭的行為,這女的是殺人犯?有必要這樣對待一個女人嗎?有幾個女人願意心甘情願的去做「性工作者」的?還不是生活所逼。大家看看這女的眼神,真的很茫然,很無奈。又有誰知道她背後的故事呢?

網民倚天大劍則詢問:有哪位法學高人可以回答,拍小姐裸照並公之於眾,是否合法?

截至2日晚8時,華聲在線論壇就此進行的「掃黃公佈小姐裸照合法嗎?」話題討論中,已吸引了1000多名網友參加;天涯社區中,網友對此新聞的跟帖評論,自3日下午到晚間也形成了持續熱潮,跟帖每分鐘都在翻新。

截至3日,一門戶網站關於此事的民意調查顯示,八成以上網友表示無法接受警方的執法方式。

網友跟貼:公佈裸照合法嗎?

「賣淫違法,但公佈人家裸照好像也不合法吧,就憑你是執法人員就能隨便公佈別人裸照嗎?」

「嚴重的知法犯法事件,建議嚴查到底!執法者也要文明執法!」

「就算有罪,也不該你JC(警察)這樣羞辱,具體怎麼懲罰,法庭說了算。」

「一,把一個女子的裸照公佈於眾,面部不加任何處理,隱私權何在!二,執法者,不懂法,法律何在!三,居高臨下,權力執法,人權何在!」

「暴力執法,他們就不是人嗎?你當警察的就可以這樣莫視人權嗎?這些警察簡直就是拿著警察牌照在耍流氓!」

3日下午,河南公安廳宣傳處副處長蘇銀海說,裸照系當地某媒體記者擅自發到網上,並非公安機關所為。立即有網友跟帖:將髒水潑到了記者頭上!!!看來有好戲看!!!這位記者是誰?如何處理?請警察局長儘快定奪,不要再拖延時間了,別讓網友等的心急了!!

網友呼籲:人肉搜索光頭警察

在眾多爭議聲中,網友對光頭民警的執法行為爭議最大。「那個光頭便衣在執法中揪人頭髮,以暴力方式強迫拍裸照,這是刑事犯罪,比賣淫還要嚴重得多!」網友「藍黑電影」說。

「警察執法應該穿制服,光頭便衣是警察嗎?」另有網友質反問道。不少網友甚至發帖呼籲人肉搜索該光頭警察。

還有網友對警方抓捕的人數表示質疑,鄭州這麼大一個城市,一晚上出動300警力只能抓到9個?

有網友如此評論事件:「嫌疑人: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民警/涉嫌犯罪行為:以暴力方式強迫一女子拍裸照/地點:鄭州市管城區隴海路於南關街路口向南500米天籟水匯洗浴中心/證據:視頻、照片/請鄭州警方依照依法治國的要求立案查處。

評論家:這是羞辱我們社會 

 

知名媒體專欄人士「五嶽散人」2日也在經濟觀察網以《羞辱小姐的英雄們》為題對此發表評論。他說:在這樣一張照片當中,我們是否看到某種限制?我想我們看到的是某些自認具有合法暴力、在低三下四的小姐面前具有強烈尊嚴感的人,起手把一個當場抓獲的裸身女子用揪頭髮的方式展現在鏡頭前,表達這種暴力對於她們的支配權。

「這種姿態就已經令人噁心了,如果照片只是放在檔案中也就罷了,居然事後還要洋洋得意地公之於眾,這種權力意識之低,已經到了地平線之下。」

「五嶽散人」認為,「這不是在羞辱一個小姐,而是在羞辱我們的社會,讓別人覺得我們這裡是不尊重基本權利的地方。或許這位英雄是不在乎的,但作為這個社會正常的一員,很多人在乎那種不被羞辱的權利。」

專家:侵犯小姐人權 公佈照片有傷風化

中國憲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王磊教授3日表示,「每個公民都享有隱私權,公民也有起碼的個人尊嚴和人格,不能因為涉嫌違法就進行侮辱」。

王磊說,現行憲法第38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人格尊嚴是公民權利的基礎。「直接將裸照公開,不僅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也給這些人 (指小姐)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設置了障礙。」

有網友詢問,拍「小姐」裸照並公之於眾,是否合法?針對此事,長春浩瀚律師事務所的張曉冬律師講,警方公佈 「小姐」裸照肯定是不合法的。不管涉事女子違了什麼法,犯了什麼罪,哪怕是被法院宣判有罪的罪犯,她的人格尊嚴也應該得到維護。

從大的方面講,鄭州警方是侵犯了「小姐」的人權,從小的方面講,則侵犯了「小姐」的肖像權、名譽權和人格權。另外,這張照片雖然打了馬賽克,但由警方公佈出來,從道德方面講,實在是有傷風化。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