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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 台金管會:併購無違法 難回復原狀

【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8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今天指出,特偵組針對二次金改洗錢弊案,日前偵結起訴,經調閱起訴書後,起訴書判定併購案並無違法,因此,相關併購交易無法回復原狀。

最高檢特偵組日前偵結起訴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洗錢弊案,多位金融機構負責人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引發立委的關切。

包括元大金、國泰金、中信金、開發金、兆豐金等多名前任及現任金融機構高層遭起訴,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引發國民黨立委林德福關切,詢問二次金改爭議併購交易可否恢復原狀?

陳沖表示,起訴書中有關洗錢部分,是二次金改前發生的,而涉及洗錢部份,金融機構負責人共有12人涉案。

他說,從起訴書內容來看,檢察官並未依金融相關法規判定併購案有違法(除非併購違法,才會撤銷交易)情事,所以相關併購交易無法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