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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會:信用卡循環利率應降至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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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佳穎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於19日初審攸關信用卡與現金卡的循環信用利率的議案,約定利率上限將從20%調降為12~15%,然而衡諸國際情勢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與重貼現率往下跌的趨勢,再加上合理的8%利差空間,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認為循環利率至少應降至10%以下。

據了解,目前民法雖然規定20%為利率上限,但40家信用卡業者及17家現金卡業者訂定循環利率的分級標的,高級數者緊咬20%,幾乎設定在20~17.99%之間,少數銀行則訂到10.8%之間,級數低者,則訂定在3.99~19%,利差相當大。

令人質疑的是,目前民法規範的利率上限20%,是依據1929年的標準所訂,而當時存款利率高達13%至14%,利差在6~7%;而今,存款利率早已降至0.1~0.2%,利差卻高達19%以上,相當不合理!

消基會指出,銀行並沒有讓消費者明瞭個人的循環利率是如何計算得出,銀行雖然推出許多等級的循環利息級數,但相信沒有「關係」的大部分的消費者都應是適用高利率等級,尤其是卡債族,信用等級不良,適用的利率級數應屬最高等級。

目前的活期存款利率已跌至幾近於零(0.1%至0.25%,實際利率各銀行不同),而中央銀行所訂之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已自2006年9月29日的3%到目前的的1.625%;重貼現率也從2.625%降至1.25%,但他們給消費者的循環利率卻高到幾近於20%。

消基會呼籲銀行應公布成本及每位消費者的循環利息計算公式,包括利息計算天數、計息方式等細部資訊,還給消費者「知」的權益。否則循環利率就必須下降至10%以下,而立法單位更應主動審查、修訂民法約定利率上限,讓消費者得到真正合理的利率對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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