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營業額掉3成以上 稅可延繳或分期

【大紀元4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為協助企業度過金融海嘯,高市府宣布企業營收衰退3成以上,可辦理延繳或分期繳納地方稅。

去年全球爆發金融海嘯以來,國內各行各業也受到影響,營收大幅滑落,高市府財政局日前制訂地方稅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原則,只要最近半年企業的營收比去年同期衰退30%,就可以提出申請,稅目包括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的稅捐,不另計算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根據財政局的辦法,企業的房屋稅合計稅額未滿20萬元者,得延期1至2個月或分2期繳納;稅額未滿100萬元者,得延期1至4個月或分2至4期繳納;稅額超過100萬元以上者,得延期1至6個月或分2至6期繳納。

此外,地價稅延長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20日;使用牌照稅合計稅額在3萬元以上者,得延期1個月繳納。

財政局指出,企業要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必須在繳納期限屆滿前,填寫申請書、營業銷售額等資料,向各稅捐分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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