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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單分期付款 延為18期

【大紀元7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 )今天開始,交通違規罰單分期付款期限,由12期延長為18期,每期最低應繳金額也由1000元調降為500元。若因經濟困難無法按期繳納,可申請延期繳納,但申請以1次為限,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需要者向各地監理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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