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法販售海外基金 檢調搜索投顧公司
【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台北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稱新天投顧公司疑販賣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海外基金。檢方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新天投顧公司及王姓負責人住處等11處,並約談王姓負責人。
檢方指出,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境外基金,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檢方日前接獲檢舉指出,新天投顧未經許可,販售1檔英屬維京群島的海外基金,涉嫌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經長期蒐證後,檢調今天展開搜索行動。
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張書華上午指揮台北市調處幹員,兵分11路搜索新天投顧、王姓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住處等11個處所,並帶回王姓負責人說明,目前正在台北市調處訊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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