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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土葬收三万 村官发死人财

【大纪元3月23日讯】广东省由九八年起禁止土葬,但乡间依传统习惯都希望逝去亲人“入土为安”,汕尾一街道办借此狂敛死人财,村民如欲违规土葬,只须向街道办缴纳三万元土葬费,如果不交钱,下葬了的死人也要起棺火化。

东方日报24日报道,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于九九年六月发出通知,称以后村民家中死了人,都要到遮浪街道办交纳三万元“土葬费”,如果不交,就要将已经埋葬的尸体挖起来火化。

自此通知发出后,该街道办就经常出动几十人的队伍到村间死人的家中索要“土葬费”,有的实在交不起,这几十人就将已经埋葬的尸体起棺火化,全村人心惶惶,生怕哪一天家中死了人会落得“人财两空”,负债累累的境况。

为交土葬费举债

当地村民李敬算父亲今年二月二十日去世,为交三万元的“土葬费”,不得不借入高息的债务两万元。村民陈小妹丈夫去年十二月去世,因交不起“土葬费”,为免村干部知悉,丈夫丧事也不办,就偷偷将丈夫埋葬在海边,半月后,村官得悉陈小妹偷葬丈夫,就将陈小妹丈夫起棺火化,还将抬棺材的人抓起来关押了几天。

遮浪街道的村民对村官的这一敛财之法多有不满,但慑于村官的权势,几乎无人敢于声张。

据查,该街道办至今已收缴三十万元的“土葬费”,村官表示,三万元的“土葬费”中,两万元用作公墓山的专用费用,五千元归殡改办作为火化费、监察队、殡改办经费以及公墓山管理费等,五千元作为死者所在管理区殡改费。但所谓公墓山根本未建,仅在规划之中。三十万元的下落,则无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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