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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不认罪明年六月审

【大纪元2010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涉嫌贪污及串谋欺诈案,昨日转介至区域法院提堂,3人均否认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6月21日开审,3名被告继续以10万元保释外出。

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助手丛培崑,以及无线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被控串谋诈骗及贪污等五项罪名,包括在新书发布以及商场倒数活动时涉嫌串谋欺诈。由于3人都不认罪,法官将案件排期至明年6月21日开审。

法官再次提醒3名被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和干扰或影响控方证人。如果3名被告向证人施加压力,有关人士要向当局举报,法官又告诫3人的雇主,要防范3人触犯保释条款。

有关案件明年3月14日进行预审,预计审讯20天。控方表示,届时将会传召54名证人,其中24名是无线电视的艺员或经理级人员,以及5至6名廉署人员等。另外,亦会呈上长达100页的证物文件,并会在庭上播出陈永孙与廉署人员会面的录影带,长达2小时12分钟,而所有人的自愿性并没有受到质疑。

陈志云、丛培崑及陈永孙,早前被控串谋诈骗及贪污等8项罪名,控方其后撤回其中3条控罪,主要是陈志云及丛培崑涉及的受贿或行贿罪。而陈志云在上星期已恢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