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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朋友冒名应讯险吃牢饭 法官明察判无罪

【大纪元2010年12月13日讯】(据中广新闻/彭清仁报导)新竹一名50岁的谢姓男子遭到涉及毒品案的黎姓友人冒名应讯,由于两人的长像颇为相似,警方在侦讯后,依毒品罪嫌移送。而承办的检察官也没发现谢姓男子是被冒名顶替的被害人,全案在法院审理时,才查出是乌龙一场,谢姓男子只是曾经吸过毒,这次吸毒的是另有其人,法官因而判处谢姓被告无罪。

真的是交友不慎!新竹县一名五十岁的谢姓男子,遭涉及毒品案件的黎姓友人冒名应讯,承办警方依既定程序调阅口卡,由于两人外貌有些类似,承办警员并未发现黎姓男子是冒名应讯,于是将全案依毒品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

至于谢姓男子之后被传讯到地检署时,承办案件的新竹地检署林姓检察官,讯问谢姓男子是否吸毒,由于谢姓男子以为检察官问的是九十七年的吸毒案,当庭也坦承﹂ 曾经吸过毒”,检察官因而依毒品罪嫌,将谢姓男子提起公诉。

不过案件在移送到新竹地院时,法官邱忠义才发现,审理案件的情节是九十八年底,与谢姓男子无关,法官又传讯移送的警员,调出嫌犯的指纹送刑事局鉴定,才查出祸首原来是谢姓男子的友人黎姓男子。在发觉搞错对象之后,莅庭的公诉检察官,也同意以﹂无罪论告”,请求法官判处被告谢姓男子无罪。承审法官邱忠义指出,检方有时会因政策性或目的性的考量,而不愿撤回起诉,不过公诉检察官这次请求判决被告无罪,却是相当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