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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狗咬伤前女友 二审仍判拘役三十天

【大纪元2月10日讯】(据中广新闻黄进恭报导)黄姓男子和叶姓女子原本是情侣关系,两人因分手发生争执,女子却遭前男友所饲养的狗咬伤脸部,被害人一状告到法院,一审判处男子拘役三十天,由于被告有诚意和解,但双方赔偿金额谈不拢,案子进入二审,高院驳回上诉,全案仍维持拘役三十天。

黄姓男子和叶姓女子是男女朋友关系,九十七年十一月两人在男子住处因分手发生争执,被告明知所饲养的黑色土狗曾有攻击前女友及邻居纪录,土狗基于防卫本能当主人身体受到侵害时,会发出强烈敌意,就在前女友打电话向外求援时,被告上前夺下行动电话,狗狗见状误以为主人遭攻击,立即上前扑咬前女友,导致对方脸部受到伤害,缝了二十五针。

被害人送医缝了二十五针,被告没获同意擅自从自己皮包内取钱支付医药费,且至今仍未和前女友达成和解,前女友受创很大,除脸部严重影响外观,走在路上看见犬只也会感到害怕,被告也曾私下和友人表示不愿赔偿,显然没有和解诚意,一审量刑太轻因而提上诉。高院法官认为被告已表明愿意赔偿损害,只因前女友先后请求赔偿金额从三百六十万、一百五十万到五十万及她脸部遭狗咬伤,日后医药费用,无法估算,无法达成民事和解,因而上诉。

高院认为没有提出新事证辅助,上诉驳回,也就是全案仍是维持拘役三十天。